工作纪律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4/9 16:30:09 点击率:0
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执行和落实。
二、严禁利用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转发带政治色彩的段子或评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严禁翻译、翻拍、复印涉密文件。
四、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旷工。
五、严禁在上班期间走串办公室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上班期间在网上购物、看视频、聊天;严禁在工作期间喝酒、酗酒、醉酒。
六、严禁越级报告工作或上报文件材料(除特殊情况或部领导授权外)。
七、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八、严禁在社交过程出现对高新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歪曲高新区形象的言论。
九、严格遵守云南省组工干部“十必须 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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