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9/4/24 14:20:12 点击率:0
全区大学生村官:
2018年来,晋宁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查处了一批黑恶案件,重拳打击了一批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区委组织部号召全区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一、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员。大学生村官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中央和上级扫黑除恶的有关政策,从自己的同事、工作对象和亲友做起,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及时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党员、群众坚定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激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明辨是非,分清善恶,深刻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决不参与、绝不姑息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同仇敌忾的强大攻势。
二、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员。大学生村官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发动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管“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等。
三、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带头人。大学生村官要从自身做起,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不利用职务便利打听案情,不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抵制陈规陋习,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人民群众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我们郑重承诺:将依法严格对举报人进行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也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捍卫正义力量。
举报电话:0871-12380(市委组织部);0871-12371(党员咨询服务热线);0871-67892991(区扫黑办); 0871-67802810(区公安分局);0871-67892469(区纪委);0871-67896625、67896623(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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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