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须臾不可松
作者: 发布时间:2024/3/25 18:34:15 点击率:0
基层小微权力虽小,但如果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就必将引发“微腐败”,最终演变成为“大祸害”。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须臾不可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洁风险点,健全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纠“四风”树新风,常念基层小微权力“紧箍咒”,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确保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有形又有效。
健全监督体系是重要保障。基层监督是监督的薄弱环节,只有不断积极探索基层监督新方法、新路径,才能以基层监督的实际成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要认真梳理村(社区)组织和村(社区)干部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防止基层小微权力缺少约束任性妄为。要依规依据制定村(社区)监督清单,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到村(社区)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中,构建筑牢基层监督“观察哨”。建立上下联动监督机制,逐步探索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监督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规范权力运行是重要途径。要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深化源头治理,细化涉及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工程管理、“三资”管理等人民群众关切、有较大利害关系的权力事项,督促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依法行政。要建立完善的权力运行流程和决策机制,推动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以减少权力操作空间,杜绝权力滥用。要主动晒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把“微腐败”表现具体化、可视化,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让每个村(社区)干部都清楚自己角色是什么、应该干什么、责任权力到底是什么,使他们在行使手中权力时能够有章可循、慎始慎终。
纠四风树新风是重要任务。在抓好基层松绑减负的同时,坚决整治“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抓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作风改作风推动政策落实。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发现、交办、解决、回访、反馈”的监督闭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对村(社区)巡察等为抓手,严查党中央惠企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精准纠治坚决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好作风弘扬进新时代。(五华区纪委监委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