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三项措施”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9/17 22:04:28 点击率:0
姚安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责任,用好、管好驻村扶贫工作队伍,提振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决心,切实提升“挂包帮、转走访”实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驻村管理。明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职责,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派出单位履行协管责任。实行“五天五夜”、“双向请假”和“佩证驻村入户”制度,明确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周驻村时间不得少于五天五晚,因事因病请假需经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同意。同时,实行领导带头驻村制度,明确要求县级领导每周至少入户一天住宿一晚,县级部门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入户两天住宿两晚。并从2017年5月起取消除双休外的节假日放假,有计划地组织挂包干部驻村入户,确保每月入户不少于一天。另外,制作了“姚安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指引”标识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做好“六大员”标识牌各40块,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八必须、八严禁”纪律提醒卡300张,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督促检查。制定下发《姚安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成立脱贫摘帽攻坚指挥部和16个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以及3个脱贫摘帽专项纪律督查组,形成了县脱贫摘帽专项纪律督查组、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联席办等多个监督执纪主体。采取随机督查与经常性督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的督查方式,运用主动上门听汇报、面对面提问题、查阅登记卡、走访基层群众或电话问询贫困户等形式,全面了解挂包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联系贫困户情况和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分别建立县处级干部、部门主要领导、驻村工作队员和部门干部职工“微信工作群”,依托微信群信息交流和定位功能,通过图片、视频、文字、定位等方式,随时直观反映驻村情况和工作动态,实现对驻村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制定《姚安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人员诫勉谈话办法(试行)》,对被召回的工作队员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待岗培训、降职撤换等处理。强化对驻村工作和帮扶成效的结果运用,实行扶贫工作成效与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挂钩。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因工作原因驻不了村被通报的,将对派出单位一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视工作态度和整改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因前期工作不力但能及时整改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驻村队员年度考核一律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因工作不力且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按照“尽快处理一批”的要求,严肃、坚决进行组织处理。(姚安县委组织部 马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