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四字诀”抓实红色信贷构建发展“红色引擎”
作者:陇川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9/8 16:47:53 点击率:6
为稳步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党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增收脱贫致富的能力,陇川县采取“抓”宣传、“严”程序、“重”审核、“强”抓手为措施,确保“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成为提升农村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水平的有力杠杠,为村级发展构建“红色引擎”。
一是“抓” 宣传动员,确保政策“进村入户”。 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制定“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计划,层层落实责任,组织部部门、信用联社、乡镇(农场)党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同时,乡镇(农场)和农村信用社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板报、短信,以及业务培训等形式,认真开展优惠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宣传相关政策和实施效果,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是“严”申贷流程,降低风险“发生率”。 乡镇(农场)党委和村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在贷款前,对全县党员群众贷款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结合各乡镇(农场)党员群众贷款需求、信用情况和偿还能力等,进行认真分析,接受群众监督。贷款发放以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及各乡镇(农场)党委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贷后管理及跟踪问效工作,将呆账、坏账发生率降到最低,确保贷款发得出、收得回、有实效。通过管好用活贷款资金,有力带动基层党员群众创业致富,让“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惠及广大党员群众。
三是“重”审核把关,突出贷款政治属性。始终注重效益优先的原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加大向贫困地区党员贫困户发放的倾斜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明白人、带头人”、村“三职”干部、村“两委”委员、村“八大员”、村小组干部和党员群众等,通过突出创业致富贷款的“红色”政治属性,优先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创业致富,带动其他党员群众一起共同致富,切实将创业致富贷款促脱贫攻坚的作用发挥最大化。通过四年努力和实践,全县形成了贷款额度高、受益党员群众覆盖面广、贴息政策到位、效益初步显现的良好局面,真正让“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挥了实效。
四是“强”致富抓手,切实做到党建促脱贫。陇川县切实将创业贷款作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重要抓手。近四年来,全县共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8450万元,覆盖10个乡镇(农场)73个村(社区)党组织,惠及党员群众886户。通过“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培养了一批具有“双带”能力的基层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充分展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涌现出一批党员致富能手,如:邦东村党员杨新学2016年申请党员贷款20万元,成立陇川县新学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生猪养殖,共带动2个村民小组47户贫困户发展养猪,其中建档立卡户2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