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7 15:43:38 点击率: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
2.研究提出乡镇和县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
3.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组织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陇川县委组织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
2.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今年来,全县共举办乡土人才培训650期,参训51333人次,培养本土人才近51333人。
3.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逐步配齐各级领导班子。组织完成了县管干部2014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州委考核考察组完成了州管干部2014年度考核以及州管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同时,协助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工作,共推荐了13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加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考试,2名大学生村官参加选调生考试。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方式。制定了《陇川县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县管后备干部工作,发现掌握了一批县管后备干部,为今后一段时期领导班子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方向和培养措施,从县直机关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抓好大学生村官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了2015年度20名大学生村官选聘和大学生村官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和信息录入。做好中央、省、州选派到我县的挂职干部的服务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了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妇女干部、团支部书记和党外人士等培训班。继续推行“走出去”的培训模式,组织部分处科级领导干部到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山大学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干部在线学习进度的管理、日常督学促学工作,确保在线学习工作顺利推进。牵头与县人社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抓好干部监督工作。委托审计部门对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清平乡政府等三个单位的四位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夯实。年初,将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基层干部补贴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将村(社区)干部补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整合财政一事一议、民宗扶少等资源加大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力度。抓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县乡村分别组织开展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183期,培训党员11000多人次,党组织书记700多名,加大对农村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的培训,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按照“8433”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成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站点84个,实现所有乡镇、村(社区)全覆盖。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行县级领导挂乡包村,部门、企业挂村包组,所有干部职工帮户的责任帮扶体系,实现所有村组全覆盖。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群众随时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了事。把“书记抓、抓书记”作为落实管党责任重要抓手,年初,对全县69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考核,评定出“优秀”党组织9个、“不合格”党组织4个,对“不合格”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积极推行乡镇(农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活动,采取“一述两评”的方式对乡镇(农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评议,对述职各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归纳梳理,建立台账,提出整改要求。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经济”工作,在景罕镇曼晃村、陇把镇龙安村等25个村开展了养牛项目、综合农贸市场项目等“股份合作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扎实推进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工作,2015年共发放贷款600万元,涉及63户,受益党员群众21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陇川县委组织部决算总收入103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12%,主要原因:1、州级配套项目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故收入增加。2、基层党建项目资金增加,2015年开展全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6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1万元,占总支出的36.31%;项目支出425.97万元,占总支出的63.6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1.85%,项目支出增加24.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陇川县委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5.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委组织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8%。主要用于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部长挂钩扶持、“大组工网”分级保护建设工作、“大组工网”维护及传输线路年租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全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营运、村两委干部绩效补助、农村关爱困难老党员生活补助、三严三实活动等支出;
2.教育(类)支出10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0%。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在线学习培训、农村和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等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文化活动、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贴息、离退休公用经费及工资等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1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6%。主要用于陇川县大学生村官绩效奖励、基层党建专项资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委组织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6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