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17 15:19:52 点击率:0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36号)要求,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从严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
二、考核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平时考核要树立持续改进理念,抓住关键指标,保持工作持续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水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工作确立考核目标、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注重科学。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及工作性质细化考核指标内容。注重对公务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工作实绩的考核。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要进行分级考核,不同岗位的公务员要进行分类考核,要区分考核要求、内容和标注。
(三)坚持量化评价,综合评定。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在设计考核指标时,要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科学衡量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绩效水平。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自己评价与领导评鉴相结合,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综合评价公务员。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考勤等能够量化的指标都要进行量化细分;对确实难以量化的,可按其实际完成任务的差错率或工作努力程度为标准进行考评,也可以采取加分、减分、一票否决等要素确定考核办法。对处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一线的窗口单位或岗位要将外部评价引入平时考核。要根据公务员职位特点,合理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以及外部评价在平时考核中的权重。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实行分级负责。平时考核以工作实绩和平时表现为重点,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实行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考核本机构工作人员。
2.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
3.开展平时考核。2017年1月开始,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方案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平时考核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完善平时考核政策和措施。
(二)考核程序
各单位可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1.确定考核指标。各单位结合公务员岗位的职责和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公务员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作为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2.个人工作纪实。被考核公务员根据考核周期确定的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出勤情况等进行纪实。工作纪实一般采取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对平时考核周期和方法进行适当调整,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考评方法。
(1)周纪实。每周末,公务员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如实记录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出勤情况等。也可采取在本单位每周工作务虚会上,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等形式进行周纪实。
(2)月小结。每月末,各单位内设机构依据周工作纪实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说明理由。
(3)季考评。每季末,一般由主管领导根据周纪实、月小结和现实表现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考评,并写出评鉴意见,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经单位主要领导或集体研究同意后作为考核对象的季考评结果。考核等次分为“优”、“良”、“中”、“差”等次,其中评定为“优”等次人数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50%以内。
3.领导审核评鉴。领导评鉴可采取月评、季评等。日常考核结果可结合实际采用打分、排名等多种形式。领导评鉴要客观公正,重在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质量、提升工作绩效。
4.反馈考核结果。每季度末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结果。
5.汇总考核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平时考核台帐,每个周期考核工作结束,要及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6.报送备案制度。各单位每半年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应在平时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二)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干部能上能下和领导干部召回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改进工作方法,合理配备人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平时考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承担日常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责任,要通过日常考核抓管理,抓工作推进。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拓展和完善信息系统应用功能,逐步将工作纪实、日常考勤、考评计分等考核事项纳入其中,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作为公务员日常考核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跟踪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平时考核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抽查个人填写工作纪实、出勤和在岗工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