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随机推荐无任职意向领导干部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17 15:16:53 点击率:0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民主、公平、公正,有效避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少数人中选人或急用现找等现象,把干部的“备”与“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选拔出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随机推荐无任职意向领导干部是指:在没有干部选任需求的情况下,不带组织意图、不搞会前通气、不设职务岗位,利用开展随机调研、干部考察考核、检查指导等工作中随机穿插推荐优秀干部,市委组织部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分层建立随机推荐干部数据库,并针对被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作为近期提拔、交流、任用的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第三条 随机推荐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注重发展潜力和有培养前途的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推荐的对象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单位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职领导干部及符合提拔条件的一般公务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推荐的领导干部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推荐为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要有2个以上副科级岗位轮岗经历。
(二)推荐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需参加工作满4年,担任科员满3年的公务员,重点推荐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四类”干部。
(三)推荐事业专业技术人员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可放宽至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重点推荐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四类”干部。
(四)有乡级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预备人选。
第六条 随机推荐方式。对科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市委又没有合适人选担任该领导职务的,市委组织部根据空缺岗位的专业、年龄、性别、工作属性等特殊需求,到相关单位采取随机谈话、随机走访、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随机参加干部职工大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无任职意向推荐。
(一)随机谈话。随机到相关单位召集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无任职意向谈话推荐。
(二)随机走访。借助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机制开展随机调研的同时,到相关单位进行无任职意向推荐。
(三)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随机到相关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推荐了解干部。
(四)随机参加干部职工大会。在不带组织意图、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机参加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无任职意向推荐。
第七条 结果运用。市委组织部建立无任职意向干部信息库,将无任职意向推荐出的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集中培训、交流挂职、基层多岗位锻炼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
(一)当科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通盘考虑无任职意向干部人选,原则上从无任职意向干部信息库中进行筛选任用。按照“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的规定,本着人岗相适、促进交流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察复核。
(二)复核方式:已被推荐的无任职意向干部依据推荐结果、年度考核、德才表现、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核。
1.对人岗相适程度较高,民主推荐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选,不再进行民主推荐,直接考察合格后任用。
2.对人岗相适程度较高,但民主推荐得票数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人选,通过谈话推荐进行复核,并考察合格后任用。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