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7/10 16:41:06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一批“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部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地各单位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全面争创、初核推荐的基础上,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并报请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确定了10个第一批“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起至7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2-2319756
电子邮箱:dlzzyk@163.com
邮编:671000
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第一批“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大理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中共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委员会
中共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大理市公安局委员会
中共祥云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中共大理州民族中学委员会
中共云龙县漕涧镇委员会
中共大理州人民检察机关委员会
中共大理州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宾川县委员会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