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管用”的思考
作者:马明 发布时间:2017/6/1 9:31:02 点击率:0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是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群众开展集体议事、学习培训等各类活动的重要阵地,其“建管用”工作事关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今年省州县党委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党建提升年”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管用”工作既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的一个重要抓手,要通过整合资源、突出管理、强化功能等有效措施,切实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起来、管起来、用起来,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当前,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管用”工作中,主要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建设用地缺乏、项目资金整合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如茈碧湖镇地处县城,受城镇规划限制,用地紧张,可用地块价值高,造成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选址困难的情况。有些村同一个村民小组可以整合的项目少,整合项目后,验收时各项目验收要求不一致。有些村部分党员群众自觉使用和管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意识不强,造成活动场所建成后使用率不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等。
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管用”工作中,乡镇党委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强化责任、加大投入、破解难题、力求实效,推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管用工作落地见效。
(一)整合资源,“建”好活动场所。乡镇党委要“通过财政支持、党费支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金资源”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并积极整合一事一议、脱贫攻坚等相关项目,做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茈碧湖镇党委在项目资金方面,在每个活动场所州县补助3万元奖补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发动党员群众投工投劳,提高自筹比例,充分整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棚改、“小广场大喇叭”、文体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落实。没有其他资金项目来源的村,采取镇级补助一点,挂钩部门争取一点,村自筹一点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并充分利用闲置地点进行改建,有效节约了资金。在选址建设方面,对全镇原有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状况及闲置的校点、农村房产、地块等集体场所进行了摸底,建立了信息库,全面掌握了全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及闲置校点的情况。同时,乡镇党委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加大对活动场所建设的帮扶力度,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在安排扶贫开发、农村基层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列入项目建设要求,以减轻镇村两级建设负担,更好的整合项目。
(二)加强管理,“管”好活动场所。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不仅是群众的活动场所,更是党组织的活动阵地,同时也是服务群众的平台、凝聚群众的阵地,是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管理的好坏,不仅影响其功能的发挥,而且影响到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活动场所建成后,乡镇党委一方面要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认识,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老党员轮流值班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充分利用好活动场所,进行党员培训和党支部活动;另一方面,要发挥场所一室多用,在管理和使用上要统筹协调,制定符合村情的制度办法,让活动场所有人管事,确保活动场所运行正常,充分发挥凝聚党员、群众的作用。茈碧湖镇党委从强化管理入手,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严格要求,把党支部书记作为场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作为党组织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对设施实行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对活动开展实行有领导、有安排、有过程、有记录、有监督、有实效,提升活动水平,提高活动效果,对财产管理要求登记造册,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三)强化功能,“用”好活动场所。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功能效用,提升使用水平,利用好活动场所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定期组织政策学习、技术培训,将活动场所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上报党建工作的内容,实行常态管理,做到“人常在、事好办、管得紧、用得活”,同时,在使用规范方面,要求活动场所布置规范,合理规划办公室,职责、制度上墙,按“六有”标准配备活动场所;要明确“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技能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功能,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作为各类群众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作为团结凝聚其它群众组织的重要资源,积极组织党员、群众读书阅报,文艺排练,民族节日活动等,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真正发挥活动场所的功能效用。(作者系中共洱源县茈碧湖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