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体检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25 20:15:10 点击率:39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定于8月30日进行鹤庆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8月30日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
鹤庆县人民医院。请各位考生带好身份证、小1寸彩色照片自行前往,并提前20分钟于县医院门诊大楼前空地处集合。
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见附件。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注意事项
1.考生统一在鹤庆县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体检表、体检单等材料,确认有无漏检项目,并认真填写体检表眉档部分及检查单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考生在体检科先行身高、体重、血压、视力检查后到门诊收费室交体检费。此次体检费用约为55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
3.考生体检一天前注意休息,低脂饮食,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采血、B超等检查要求空腹。考生可先进行此类检查。
5.考生要向体检医师如实反映身体不适、病史(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及以往体检情况。
6.女考生特别注意:
(1)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
(2)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3)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
7.穿着得体,便于物理检查,自备好填单笔。待所有检查结束后,将体检资料交回体检科。
8.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的,不服从组织指挥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9.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于8月29日下午5:00前到鹤庆县委组织部进行体检报到。
附件: 鹤庆县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xls
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