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8/14 15:19:11 点击率: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12日,省委第九巡视对香格里拉市进行了机动巡视。2018年4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香格里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始终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首位,摆在头等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的要求,制定了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分析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学习。市委党校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所有主体班次课程,并作为专题全面细致的解读相关精神内涵。继续深入开展香格里拉市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校集中培训、轮训,充分利用迪庆日报、香格里拉网、迪庆理论学堂、迪庆先锋手机报等理论阵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学习。实现理论宣传教育大众化、常态化、特色化。
2.注重在宣讲中结合藏区实际用通俗、形象的民族语言开展普遍宣讲,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理解透十九大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群众易接受的培训方式,让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完成了藏语十九大精神宣讲内容的翻译、录音工作,纳西语、彝语还在译制中。
3.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纳入到年度培训计划,列入每期培训班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期,市级机关、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80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参训学员310人,实现市管干部参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全覆盖;全面完成“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采取牧区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方式,组建专业宣讲团,在市直机关和11个乡镇建立分校区,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等内容,共开展12期培训,参训党员2572名,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党委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积极开展党员全员轮训和村组干部培训,截止目前11个乡(镇)党委集中轮训党员人数达到3960人,不断增强了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4.做好矿山企业例行年检,全面检查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矿山企业统计年报表报送,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情况,切实加强了对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
5.针对目前香格里拉市境内金属矿山普遍存在的生产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修复及恢复治理力度较小,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证照不齐等问题,建立辖区内金属矿山“一矿一策”手册,对全市范围的23家具有采矿权的金属矿山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及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相关要求,尽快完善相关证照手续,未完善相关证照手续前不得进行开采生产活动;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已编制的《矿山地质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截止2018年7月,除神川矿业、普朗铜矿外其余21家矿山已停工整改,4家矿山按照整改要求开展植树种草等生态修复工作。根据《迪庆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暂停办理矿业权审批业务的通知》(迪国土资[2018]42号)文件要求,市级已暂停办理矿业权审批登记业务,并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核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7]42号)要求,对7家金属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进行暂扣。
6.按照省、州要求,我市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正在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进行修改,为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供依据,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趋于合理,确保资源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7.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2018年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对我市32个非金属矿权进行了注销。
8.严格落实土地市场管理责任。为严厉打击香格里拉市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违法建筑的行为,实现香格里拉城区土地市场“消化存量、管控当前、规范未来”的目标,针对以上现状,我市制定上报了《香格里拉市城区违法土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后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7年3月下发了《香格里拉市城区违法土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治的政策依据、规范条件、工作措施等,并细化了宣传登记、集中整治、长效巩固等阶段的具体目标,提出了“清理过去、管住当前、规范今后”的目标任务。2018年重点从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积极起草全市土地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等措施突出整治工作持续性。
9.分类梳理,逐步规范。2017年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土地违法行为。土地整治期间发出各类土地整治通知、通告、公告共计10余份,各工作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登记、备案、审核等工作。共受理登记各类宗地及房屋5713宗,其中安排外业测绘4747宗(房屋2621宗、空地2126宗)。以2013年11月29日为节点、城市规划为前提、土地三级证明为依据、一户一宅为原则,进行审核后符合办证并且在2017年12月30日完成手续完善3716宗1987.2亩,其中原祖籍546宗,拆迁190宗,其他2980宗。
10.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土地严打整治(案件)工作组围绕非法买卖土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违法占用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整治期内工作组共立案调查182起疑似违法行为,立行政案件102起,查处102起,处理涉嫌私刻公章嫌疑人1人,收回公章3枚;依法收回土地186.6余亩,罚没款276790.42元,摸底调查3至5亩以上空闲大宗土地70余块,约280余亩;目前其土地是否存在涉嫌非法买卖、非法圈地、未批先建等情况,土地严打整治组正在核实。在土地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下,主动到土地严打整治组报备并恳请政府回收的土地共5宗,面积约为140余亩。
11.健全机制,确保长效。按照《香格里拉市城区违法土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研究下发了《香格里拉市城区违法土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通告》《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018年,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集体土地审批流程,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通知》(香政发〔2018〕26号)和《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土地审批流程的通知》(香政发〔2018〕27号)等文件。
1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结合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法律知识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州市各项土地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合法利用土地的认识。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谋划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重新修订了《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政法委工作(管理)制度》。重点是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了关于政法委职能定位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职能、职责。另外还结合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确定市了综治办、维稳办、依法治市办610办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提升政法委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重大问题能力水平和提升领导政法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
2.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涉黑涉恶、赌博及民间高利贷线索,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全市和谐稳定。5月底,市公安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了迎“两节”(端午赛马节和第十届康巴康巴艺术节)除黑恶、治乱点、保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收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3条,涉及人员18人,团体(群体)6个,目前已侦办强迫交易案件2件,逮捕犯罪嫌疑人3名、取保候审2名。针对高利贷举报线索较多的情况,已安排部署侦查工作。
3.结合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强化了市级各部门对依法治藏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相关推进机制,将依法治市与依法治藏工作一并安排、一并落实。5月29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了《香格里拉市201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香治市发〔2018〕1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着重强化依法执政,加快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正,繁荣法治文化。另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还转发了中共迪庆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下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把述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4.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由市综治办牵头,将依法治市(藏)工作纳入综治考评指标体系,以《平安乡镇(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签订到各乡镇、各单位。此项工作目前已筹备完毕,待市委研究后实施。
5.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2018年6月4日,市依法治市办专门下文(香治市办发〔2018〕2号),安排各专项组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我市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形成可供借鉴的模式,通过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营造全市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目前已从全市范围内征集到优秀典型材料10篇,内容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等方面,待整理后在全市进行宣传学习和推广。
6.将法制人才的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考察识别干部过程中征求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意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7.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积极担当。草拟完成《香格里拉市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实施办法》,拟待州级下发《实施办法》后,结合州级内容,修改完善后下发。
8.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截至目前,环太酒店改扩建项目的水疗部分土建工程基本完工;云南香格里拉蓝月山谷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正在进行规划终稿修调、测绘、环评审核、项目融资等前期工作;英迪格酒店建设已完成土建设计总包招标、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及规划审批,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香巴拉月光城建设项目已复工,1-6月份完成投资3725万元。
9.完善乡村旅游规划。完成了三坝乡白地村古都、吴树湾、水甲、波湾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三坝乡哈巴村龙汪边、古鲁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建塘镇红坡村拉茸、浪宾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建塘镇解放村贡比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建塘镇尼史村角茸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小中甸镇联合村罗申作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上江乡良美村二、三、四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格咱乡木鲁村阿姆、次卡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格咱乡翁水村央仲村民小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尼西乡汤满村、汤堆上村旅游发展规划;金江镇吾竹村格古自然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虎跳峡镇永胜村核桃园、丫杈自然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完成格咱乡浪都村、翁水村、木鲁村、上江乡格兰村、士旺村、福库村、良美村,三坝乡白地村、哈巴村、安南村、小中甸镇联合村、和平村、团结村,虎跳峡镇长胜村、永胜村,洛吉乡九龙村、尼汝村,金江镇兴文村、吾竹村、新建村、仕达村、安乐村、车轴村、兴隆村,五境乡仓觉村、霞珠村、泽通村、尼西乡幸福村、新阳村、汤满村,建塘镇解放村、尼史村、红坡村、诺西村、北郊、金龙、北门社区,东旺乡上游村、胜利村、新联村深度贫困脱贫攻坚项目的入库工作。
10.完成了我市“一部手机游云南”第二批建设任务,助力打造全域旅游智慧平台。九是抓市场规范,推动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持续深入实施“1+4+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以旅游监管平台为抓手,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对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等进行旅游市场秩序检查,严肃整顿旅游市场,最大程度减少旅游投诉曝光。
11.做好上海市闵行区重点旅行社来香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工作的工作方案及框架协议的起草,已报市委及滇沪合作交流办。草拟了《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品牌宣传计划》,着力增强品牌的知名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年度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总体态势;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考核并占一定的比重,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2018年安排了两次“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题的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期次为第一次和第五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为1月3日和6月11日。6月11日举办的市委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8·19”、“2·19”、“4.19”、“4·20”讲话和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坚持把意识形态融入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之中,在各类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上专门安排意识形态专题课程。在市委党校开展的主体班次教学、送教下乡的过程中广泛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意识形态专题课。在2018年的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培训班中设置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的课程,不以宣传思想替代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还将举办以“抓严抓实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为主题的干部培训班,提高各级党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4.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确保不出漏洞。切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市属媒体的管理工作。香格里拉市委信息技术管理中心、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严格把关信息导向,截止目前,尚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消息或内容发布。加强对各部门网页的信息更新督查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市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部门网页信息更新整改工作,未出现工作拖沓后被通报的情况。
5.严把网站安全关。香格里拉市委信息技术管理中心、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与云南网网络技术服务部加强联系,切实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设备和技术,严密防范网站被攻击和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确保出现问题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平息。截止目前,未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6.对我市各乡镇配备宣传委员情况进行了摸底,我市11个乡镇,有9个乡镇配备了宣传委员,其中8人由乡镇其他副科级党委委员兼任,1人由挂职副书记兼任,有2个乡镇没有配备宣传委员。提出整改方案报请市委研究。我市11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均为11名,为保证党对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计划调整目前乡镇党委委员构成报市委研究,原则上11个乡(镇)党委委员由书记、副书记3名(含乡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党员副乡(镇)长1名、武装部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统战委员构成,组宣统分设,统筹解决待遇。按照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相关规定,按照成熟一个配备一个的原则,将符合任职资格的宣传委员按副主任科员配备。
7.经州政府、州工信委与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沟通协调,于2018年5月17日(电信日),已全域开通4G移动网络(除东旺乡因维稳需要外)。通过网络宽带及4G网格立体覆盖,高速接入,为信息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提供必要条件,打破城乡数字鸿沟,加快信息传播共享,打破传统的时间、空间限制,带动扶贫开发工作,为贫困地区产业腾飞插上翅膀,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基站普查,督促企业在现有基站的基础上,对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做好基站建设工作。
8.全面完成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建设;加强农村数据网络、电视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问题,对所有行政村(含村卫生室和完小)宽带覆盖和4G建设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工作。以乡镇自查和实地核实的方式对我市脱贫攻坚宽带网络建设指标进行系统排查,经排查各个乡镇村委会均已开通宽带,并信号畅通良好。
9.5月21日,向州委宣传部提交了《关于给予解决香格里拉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工作经费的请示》,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成立网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并争取必要的设备、经费等保障。网络队伍正在筹建中,组建后将及时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舆情应对的工作能力。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持续推进“政策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决战深度贫困、决战全面摘帽”的总体要求和“抓宣传、促满意”、“抓党建、促脱贫”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发放《香格里拉市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 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读本》200余册,《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政策读本》1000余本;分类、分级开展宣讲会共410场次;规范、更新扶贫政策标语400余条;结合扶贫形势不断产生变化的实际,为更好的适应和服务脱贫宣传工作,重新制作了《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口袋书”》和扶贫政策宣传卡,待定审定后“口袋书”印发至各挂包单位和干部,“宣传卡”印发至农户;以“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回头看专项行动为契机,各乡镇党委政府、挂包部门、驻村工作队在进行入户宣传的过程中,在宣传好扶贫政策的同时,和群众一起算好国家资金投入帐,算好国家惠农政策投入帐,算好精准扶贫户的扶贫帐,算好建档立卡户中脱贫党员脱贫感恩帐,并当场解答群众的疑问,“感恩教育”活动实现了全覆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开展好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的“送戏下乡”活动。目前已完成小品《阿才脱贫》的节目编排,其他以扶贫政策为题材的主题歌谣、文艺短剧、小品、歌舞剧也在紧张有序地编排当中。
3.选树先进典型,推进乡风文明治理。认真挖掘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截至目前,在电视台及其微信平台上报道的先进典型事迹共有15篇。
4.强化教育引导。结合市委“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采取牧区流动党校“送教下乡”的方式,师资由市委党校安排,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农科局、市农牧局等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2000余名乡村组干部参加培训。
5.对面积超标住房整改。经核查,我市有超标住房389套,建筑面积50926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38.4平方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对搬迁户建房面积超出人均25平方米标准,通过将住房面积超标部分由市级平台公司作为共有产权人进行整改消化”的规定,截至目前,通过由市级平台公司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方式整改超标住房389套,整改超标面积21093平方米,签订房屋产权共享协议389份。
6.认真落实易地搬迁政策,逐步解决面积不达标。5户搬迁户为彝族,一直居住在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后山,海拔3000米,因民族习惯,原居住地旧房面积只有60平方米左右木楞房,且不通电、不通路,生产生活十分不便。搬迁动员初期,已多次与搬迁群众沟通、征求意见,该组群众一致同意每户84.44平方米的民居设计方案。由于搬迁实施初期,部分超生儿童未落户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少,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时,政策允许超生儿童落实户口,出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多,按照易地搬迁政策出现建房面积不达标的情况。现在项目已建设完成搬迁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解决了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切实提升了搬迁群众的人居环境;根据该组群众的生活习惯,现有住房面积能够满足生产生活;搬迁群众也对搬迁住房非常满意。根据该组已没有建设用地的实际,不再增加搬迁群众的住房面积,待搬迁户脱贫后,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加盖二层住房。
7.强化推进旧房拆除工作。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迪办发〔2016〕45号文件补充规定的通知》迪政办发〔2015〕109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1户1宅”,加快推进旧房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旧房777户,还有44户未完成拆除旧房,其中格咱乡25户,三坝乡19户。市国土会同指挥部分别于2018年5月7日-9日,5月23日-25日两次到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4个乡镇督查、指导,对旧房未拆除的农户,进行逐户再宣传、再教育工作,要求限期拆除,限期不拆除的,由乡镇进行强拆。截至目前,通过做思想工作,大部分搬迁农户同意限期拆除。
8.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2018年1月,召开了全市产业扶贫大会,明确了“强龙头、优布局、建基地、提规模、创品牌”产业扶贫思路。完成全市11个乡(镇)产业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复,现已拨付每个乡(镇)200-500万元不等的产业发展滚动资金;投入1145.1万元精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每户扶持3000元种养业产业发展资金,全市注入小额贷款担保金1000万元,贴息资金500万元。实施“一园”工程,全市将打造22个种养殖产业园(点)。实施“十家”工程,全市共培育合作企业40家,带动农户5865户农户,其中精准户716户。实施“百户”工程,全市培育公司及合作社99家,带动农户14965户。实施“千人”工程,累计培养能人、大户823人,实现转移就业6647人,其中建档立卡2784人。实施“十万”工程,2018年全市新增中药材、经济作物、经济林果种植面积10.23万亩,新增藏香猪养殖达3.89万头、牦牛养殖达2.8万头、尼西鸡为主的土鸡养殖达41.7万羽。
9.加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在2016—2017年全市62个行政村(社区)每村1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基础上,2018年再追加每村5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滚动资金,合计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9300万元。截至目前,已在小中甸镇联合村、和平村、团结村,尼西乡汤堆村,建塘镇红坡村、尼史村,金江镇吾竹村等实施乡村旅游项目,并有一定的成效。
10.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开发、农户参与”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业。在小中甸镇联合村深入开展奶思碧水蓝天乡村旅游点建设,由政府通过实施滇沪合作项目,用于建设部分旅游基础设施,由香格里拉市奶思碧水蓝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农户投工投劳、入股参与,形成了“政府+公司+农户”模式,有效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推进尼西汤堆村乡村旅游发展,由政府投入扶持资金,着力打造了汤堆村乡村旅游一日游路线,吸引游客前来参观游玩,当地群众通过出售土陶、尼西鸡等方式增加了收入;在建塘镇红坡村建立了娜姆措生态园,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式,由集体投入资金100万元,娜姆措生态园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采取“总支+公司+农户”的方式,每年总支分红5万元,当地贫困户及农户可优先到景区打工,进一步带动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在金江镇吾竹村发展金沙江流域乡村文化旅游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扶持,金沙绿韵金沙江流域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的方式,对项目区内部分贫困户开展种植、养殖专业知识培训和建立销售体系,并安置就业,项目共带动21户179人增收;在小中甸镇和平村、团结村开展“十里花溪.阳塘曲”旅游点建设,由香格里拉市旅游发展投资公司开发经营,公司目前出资400万元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当地群众购买马匹后投入景区马场,以此为股份,并通过在景区就业,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在建塘镇尼史村哈木谷村民小组开发乡村旅游,由政府通过实施滇沪合作项目进行扶持,目前已完成《哈木谷—旅游特色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已通过评审,并开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乡村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正在引进锦绣丽江特色小镇公司到金上江开发乡村旅游。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和手段,实现全市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特别是确保每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有1至2个稳定脱贫后续产业。
11.进一步分解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由市扶贫办牵头督促指导各乡镇认真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回头看专项行动”和“香格里拉市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下发了“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文件,利用5月份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建档立卡户、非建档立卡户全面开展了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的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排查出全市错评15户37人、漏退62户267人、新纳入8户24人,对于漏评和错退的严格按照程序作为新增贫困农户处理;对于错评的待系统开放时作剔除或退出处理;对于其他“应退未退、应脱未脱”的待2018年退出时一并作出退出处理。下一步还将持续巩固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
(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整改情况
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项目清单》,分领域、分层次下发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等5个责任清单,以项目化推进,以清单制度压实责任,明确“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2.加大督导力度。采取季度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不断加大督导整改的广度、维度和深度。截至目前,已开展第1-2季度督查,党费和活动场所专项督查和1次现场观摩会。
3.开展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围绕“五个基本”,通过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党总支组织评定、上级党委专题研究等方式,完成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确定全市先进支部233个,中间支部409个,后进支部10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100个。目前,正在开展对标创建和软弱涣散整顿工作。
4.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全面完成“万名党员进党校”2018年度培训工作。市级采取牧区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方式,组建专业宣讲团,在市直机关和11个乡镇建立分校区,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等内容,共开展12期培训,参训党员2572名。各乡(镇)党委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全面开展党员全员轮训和村组干部培训,截止目前11个乡(镇)党委集中轮训党员人数达到3960人,广泛提升了广大基层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5.从严从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务培训和党建督查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共分领域开展3次党建业务培训,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程序,坚持“三必须”“十不准”,在7月份起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一月一报”,并对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进行规范,实现“一人一档”。
6.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下发《关于抓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实行“5+X”模式,明确参考主题,采取“支部主题党日+”的形式,统筹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民情恳谈等活动,通过开展民族文化和传统手工艺发掘传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支部主题党日”实效性和吸引力。
7.选优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20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62支,向贫困地区调配大学生村官42名。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走访、进村入户等形式,结合“四访四看”工作,开展4轮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或者请假人员较多的乡镇现场反馈、及时提醒。与11个乡(镇)、21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8.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下发《关于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班子及村组干部进行上半年分析研判的通知》,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9.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由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每个村确定不少于2名年轻优秀的村级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调整,跟踪培养。在各乡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将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优秀后备干部、青年农民党员纳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由乡镇进行直接培养。
10.围绕“十九大精神、乡村旅游、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等内容,面向各乡(镇)、村(社区)负责人和扶贫工作队,举办了香格里拉市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
11.基本完成2017年294个村级服务活动场所的新建和修缮任务,其中新建项目新建(重建)项目245个,改扩建和修缮项目49个,总投资6825万元,并于5月份完成了市级验收工作,实现了村居民活动场所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功能。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为主题,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揭短亮丑,敞开心扉,触及灵魂,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直面问题,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在下一步民主生活会组织筹备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扎实开展。通过组建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制定督导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严肃明确民主生活会重点审核内容、重要工作环节、重点注意事项及需叫停情形,要求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被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
2.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期间组建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制定督导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严肃明确民主生活会重点审核内容、重要工作环节、重点注意事项及需叫停情形,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被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
3.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市委常委班子率先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民主集中制等组织生活制度,以上促下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好起来。
4.规范党费收缴,下发《关于整改落实省委组织部党费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党费工作反馈意见及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1轮党费专项督查,将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业务培训重要课程,党建督查必查项目,督促各党组织落实“党费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七)关于“基层空编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定乡镇干部队伍的通知》,严格控制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对市级部门私自借调人员进行了自查和清理,确保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严格执行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规定,规定公务员空编率超过10%的乡镇,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2.及时补充人员,拓宽选人渠道。2018年计划招录乡镇普通公务员19人,定向大学生村官5人,公务员身份的大学生村官7人。着力开展清理乡镇机关空编充实工作力量专项工作,在完成公务员各项招录工作及乡镇空缺领导职数配备工作后,乡镇空编空缺数预计从原来的50个减少到19个,乡镇整体空编率从原来的12.62 %降低到4.8%,确保全市11个乡镇全部实现空编率不超过10%。严格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认真落实乡镇非领导职务设置,乡镇按照领导职数的65%配备非领导职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解决待遇。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八)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 严格落实《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强化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截至目前,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达5次。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2次,常委班子成员给分管联系的乡镇和部门上了1次廉政党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全市乡镇和市直部门签订了《香格里拉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任务。对2017年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1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岗位调整。按照“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工作办法,实现了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规则。
3.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香格里拉市纪委周例会制度》,修订完善了考勤管理规定、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了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
4.组织开展了一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学习大讨论活动,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工作的规定要求,调整了市委副书记兼任市纪委书记的情况。全市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已按要求完成了上半年两个季度专题报告工作,并适时向党委(党组)作了报告。共选派5批次参加省纪委组织各种业务培训班,全员组织参加省州纪委监委组织的“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乡镇纪委开展“五级联动平台”录入培训。
5.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适时向州纪委汇报查办案件情况,督促指导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各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
6.制定出台了《关于香格里拉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深入持续开展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征求“带病提拔”问题集中整治情况。
7.制定出台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调整充实了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成员组成、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并由市纪委牵头将组织在7月上旬召开2018年度全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8.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格按照 《香格里拉县廉政审查办法》,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一般性评选评优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采取由办公室牵头征求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等科室后,并经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在根据情况进行回复;在涉及人事任免调整的廉洁自律征求中,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听取各科室的廉洁回复意见、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对406人次进行廉政意见审核,对16名有线索反映和受处理干部提出不推荐或表彰的审核意见。
9.市委市政府积极协调解决市纪委监委在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监察体制改革后办公用房问题,研究讨论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缺编的情况,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核定成立了5个固定巡察组,各组人员已全部配齐。设置了15个派驻纪检组,核定编制为各为4人,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市政府在年初预算市纪委监委工作经费的的基础上给予追加了53万元执纪审查经费。
(九)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1.充分认识实行监察体制改革“两委”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机关即是党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关,又是国家执法部门的职责定位,畅通改革后法纪衔接工作,坚持“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情形,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
2.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8年5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2015年以来,香格里拉市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57人(次),其中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135人(次)占比52.5%;实践运用第二种形态78人(次)占比30.4%;实践运用第三种形态44人(次)占比17.2%。制作2015年来问题线索按“四种形态”处理的台帐管理。
3.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纪律审查,违反安全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意识,切实组织开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强化安全措施。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风家教,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适时将省州纪委通报的违纪案件向全市进行转发,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党风廉政量化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并加大通报曝光的力度。
5.加大对扶贫办、财政局等重点部门和领域风险防控的力度。坚持预防为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市纪委主要领导2次组织扶贫牵头21个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工作约谈。
6.制定出台《香格里拉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六项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香格里拉市2018年“决战深度贫困,决战全面摘帽”工作方案》及《香格里拉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检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的密度。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7批次。1-5月,共受理各级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5件;部分问题线索已整改完毕,部分正在整改中。并认真解决扶贫领域群众诉求,1-6月,通过“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受理各类扶贫领域问题 854件,目前已办结848件,正在办理6件。突出对扶贫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截止目前,对一个乡镇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2名领导干部启动党内问责、3名干部启动行政问责、并对其党委启动党内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一个乡镇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内通报的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上半年共对7个扶贫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了全市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6个主责部门16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巡视组反馈的金江镇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底的问题,市纪委对金江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诫勉12人次。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仍然突出。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市级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下发了《中共香格里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违规旅游、“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
3.制定下发了《香格里拉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4.结合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动员大会精神,精文减会和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1、明确除市委办、政府办外,全市各级机关单位部门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全市各单位部门除政策规定和要求必须发的文件以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准发。2、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不经市委政府审批同意,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不经市委政府批准,各单位部门会议不得要求和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3、精减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合并来召开,可以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开短会、讲短话,除培训会议外,市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时间安排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半;一个会议不安排两位以上领导讲同一内容的话。会议集中时间来安排,解决随意性大、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乡镇、部门跑会突出的问题。
5.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下乡调研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对领导干部下乡调研相关事项进行规定,调研主题、时间等进行报备,要求明确主题,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市级领导要亲自组织、撰写、修改调研报告。
6.坚持标准,从严要求。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扰百姓,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做到“三带、四不准”,并按标准向所调研乡镇交纳伙食费。
7.在调查研究活动中,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收集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限时办理,积极协调解决。调研结束后,要定期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整改措施。
8.在2018年元旦、春节、五一节等节假日,围绕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准、“三公”经费超支等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发票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通报了2次。6月初在全市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巩固全市作风建设成果。在市电视台公布政风行风举报电话、12388举报热线,畅通监督举报平台。
9.6月1日—6月8日,在全市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对乡镇和市直部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准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10.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香格里拉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适时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市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组按季度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样检查。
11.6月14日举办香格里拉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财经纪律培训会,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开展公务接待、补助发放、工资津贴、培训费管理、出差活动规范、车旅费审批等内容培训,进一提升从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
12.严格执行《香格里拉市市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完善各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严把出差天数,票据等的合法、完整和真实性。
13.制定出台《香格里拉市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有关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之外,自行出台工资津贴补贴及奖励政策,未经省政府批准及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一律不准执行。不得借深化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出台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已经出台但尚未实施的,一律不准执行。
14.开展香格里拉市2018年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素质与业务水平。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规范内部权利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5月21日至5月25日,由财政局带头,对全市6个乡镇3个单位进行涉农整合资金检查及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87-8222830;邮政信箱: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2号楼2-2-08室(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99;电子邮箱:20214937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