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五个动作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3/13 10:12:55 点击率:0
河口县将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作为实现村级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强教育、建制度、促执行、严公开、重监督五个动作,着力构建常态化、立体式、全方位的村级事务长效监督约束机制,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高效有序、公开透明运行。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村干部培训必修课,采用“点上培训+线上轮训+日常教育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暨乡镇组织委员培训班”等培训,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长效开展。围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等内容,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一轮全覆盖集中培训,各乡镇党委延伸对村“两委”其他成员至少开展一轮轮训。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制定《河口县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若干措施》,完善村级组织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督促村级定期更新“三务”公示栏,持续规范上墙制度的内容、形式、程序。坚持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乡镇干部参加、事前事后由乡镇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特别是把监督制约作为规范运行“小微权力”的关键,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邀请挂村领导、乡贤能人、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将村级项目、沿边定补等情况通过公示栏及时公示,确保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强化执行力度,提升工作成效。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行抓村级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要求,带头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至分管领导和对应科室站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村级各项工作和干部管理中,把严、实、廉的鲜明导向延伸至村组,进一步压实乡镇领导班子挂村、干部职工包组、村干部联户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村务监督、基层治理、“大岗位制”和整治“村霸”等工作。坚持在村一级落实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一线工作法,挂村领导主动参与村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指导村支书“大比武”“大擂台”筹备工作,全方位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强化事务公开,提升善治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制定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其中,党务公开列出14项清单、村务公开列出20项清单。督促各乡镇指导村级党组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城乡低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村级财务情况、财务计划、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等定期公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组两级实施各类公开3000余条次。通过驻村工作队经常性提醒、指导村组严格落实“三公开”要求,鼓励乡镇建立“乡村公众号”、村组建立“三公开”微信群等,加强群众对“三公开”内容的了解及村级权力有效监督。目前,已有河口、南溪、瑶山、桥头4个乡镇建立了“乡村公众号”。 强化纪律约束,提升监督考核。实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述职考核,每年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每年底组织召开乡镇各办、中心、站、所及各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述职述廉考核。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组两级干部进行监督警示,对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日常考核问效,将违反小微权力清单问题纳入村干部重点问责内容,形成可检查、可监督、可追溯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让照“单”办事真正成为村干部的自觉行动。建立规范用权登记制度,对信访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除对问题登记核实、调查处理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检查通报,并与村干部廉洁述评、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