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公务员辞职审批程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3/13 10:45:36 点击率:0
河口县制定出台《河口县关于建立县级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严把公务员辞职过程中“教育引导、信息审核、管理监督”三个关口,依法依规保障公务员队伍出口的有序畅通。
注重事前谈话,严把教育引导关。一是谈辞职原因,掌握思想动态。公务员所在机关收到公务员辞职申请后及时找本人开展谈心谈话,从工作情况、生活状况等全面了解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辞职的具体原因,进一步掌握思想状况。二是谈工作打算,了解从业意向。对申请辞去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谈心谈话,多维度了解个人辞职原因、就业意向等情况,为之后的条件资格审核打下基础。三是谈限制规定,提醒从业规范。严肃提醒从业限制规定,辞职公务员在限制期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注重事中监督,严把信息审核关。一是审人员身份。调阅其人事档案,就“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身份及其他信息有疑惑或者存在错误的要及时核查清楚并加以改正。二是审资格条件。联合纪委监委、保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齐发力,结合公务员任职履责情况,审核最低服务年限、涉密脱密情况、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紧盯是否具有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和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通过。三是严审批流程。按照先申请后审核,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由公务员所在单位的党(组)委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同意后上报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任免机关审批,不断规范公务员出口管理。
注重事后跟踪,严把管理监督关。一是签从业承诺书。根据原担任职务按照2年、3年的从业限制期签署从业承诺书,并告知违规从业规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公务员辞职后从业违纪违规现象。二是报告从业情况。在限制期内,辞职人员每年年底需向原所在单位报告从业变动情况,原所在单位切实履行对辞去公职人员的管理责任,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定期核实了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网信办、县委机要和保密局等9家单位组成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对从业限制期内辞去公职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对从业行为实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