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6/4 20:06:01 点击率:0
2016年县、乡党委和村“两委”将进行换届,为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严禁”纪律要求,红河州委提出“十不准”纪律要求和“二十项约束清单”,现予公告:
“九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 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不准”纪律要求
一是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提货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二是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三是不准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
四是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五是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六是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七是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八是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九是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是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二十项约束清单
1.严禁以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2.严禁以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提货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纪念品等进行拉票;
3.严禁以为选民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或以交保证金形式等进行拉票;
4.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利用自身影响直接或间接干预、参与组织策划干扰换届工作;
5.严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费用或直接进行拉票干预换届工作;
6.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
7.严禁拉帮结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亲戚朋友或黑恶势力等各种关系搞非组织活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
8.严禁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
9.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易信等形式编造、传播谣言,搞个人攻击,诬告诽谤或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
10.严禁对上级党组织的人事安排、人选标准、资格条件等说三道四,制造反面舆论干扰换届工作;
11.严禁搞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竞职承诺;
12.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民其他利益和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13.严禁借换届之机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滥发奖金、补贴进行拉票;
14.严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进行舞弊活动;
15.严禁以砸抢票箱、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
16.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票、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17.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8.严禁寻衅滋事和参与、煽动、串联党员群众上访、闹事;
19.严禁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的法定程序、环节和时间,随意变更候选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
20.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检举、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金平县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对县、乡党委和村“两委”换届中党员干部、候选人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有 “九严禁”“ 十不准”“ 二十项约束清单”问题可以采取来信、来访、来电、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1、金平县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0873—5226917;电子邮箱,jpjwxfs126@126.com。
2、金河镇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金河镇纪委;电话,0873—5228698;电子邮箱,jhz5228698@126.com。
3、金水河镇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金水河镇纪委;电话,0873—5340003;电子邮箱,jshzdwzzy@163.com。
4、勐拉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勐拉乡纪委;电话,0873—5431205;电子邮箱,535005255@qq.com。
5、者米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者米乡纪委;电话,0873—5420118;电子邮箱,zmxdwzzy@163.com。
6、铜厂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铜厂乡纪委;电话,0873—5320103;电子邮箱,jptcxzfb@126.com。
7、营盘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营盘乡纪委;电话,0873—5400320;电子邮箱,ypxrmzf@126.com。
8、老勐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老勐乡纪委;电话,0873—5390004;电子邮箱,jplmxjw@163.com。
9、老集寨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老集寨乡纪委;电话,0873—5460017;电子邮箱,ljzxjw@126.com。
10、阿得博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阿得博乡纪委;电话,0873—5380009;电子邮箱,jpxadbxjw@163.com。
11、沙依坡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沙依坡乡纪委;电话,0873—5350104;电子邮箱,jpsypdzb@163.com。
12、大寨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大寨乡纪委;电话,0873—5450010;电子邮箱,jpdzxzf@126.com。
13、勐桥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勐桥乡纪委;电话,0873—5480031;电子邮箱,mqxdzb@126.com。
14、马鞍底乡纪委
来信地址:金平县马鞍底乡纪委;电话,0873—5490035;电子邮箱,maddzb35@126.com。
中共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