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8/7/17 14:39:20 点击率:0
7月16日上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福顺主持。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张永生等四位同志职务的报告;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张永生等四位同志任职情况说明;听取县人大法制委《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的报告》;拟任命人员分别在会上作供职报告;听取县2018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金平县2018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和2018年1-6月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前审议批准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县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和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县2018年1-6月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和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金平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决议(草案)、县人民政府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议案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金平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张永生同志任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熊华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县人大主任曹福顺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在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县委副书记陈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李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宁、姜芳、李成付、熊伟,副县长杨光亮,县政协副主席刘志良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