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3 15:10:30 点击率:0
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12月2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捌先主持会议,副主任施德能、朱阿三、朱繁荣、李萍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因病因事请假1名,实到20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洋洋作的《关于召开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及会议日程(草案)、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作<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罗跃良作的《关于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通过议案办法(草案)、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县十四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通过办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福贵作的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孙寿江通报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德能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李雪松同志任职的报告;听取了白志方作的辞职报告;听取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梁勇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杨婧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喻红梅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杨绍福等五位同志任免职的报告;听取了拟任职务人员作的供职发言。
会议还就以上报告进行了分组、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作《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通过议案办法(草案)、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县十四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通过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人员名单、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接受白志方辞去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免去李雄军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杨建伟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周贵生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杰绿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免去韦子弋绿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明涛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李雪松为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杨婧为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石勇为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陈文睿为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杨绍福为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会议还为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面对国徽向宪法宣誓(宣誓现场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梁勇,县政协副主席白迷诺、县人民法院院长喻红梅、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瑞松,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代理主席、主席候选人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