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 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7 9:51:59 点击率:0
村(社区)“两委”换届 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1、换届范围及适用依据是什么?
答:全州村(社区)“两委”集中进行换届,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统筹共青团、妇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其他村级组织成员推选。2020 年以来新设立并已完成选举的村(社区),经县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可不纳入集中换届范围。村(社区) “两委”换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他组织推选,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0〕 53 号)要求,其中,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2、什么时间启动换届工作?
答: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 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0 年 11 月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5 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1 月 7 日前完成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 年 1 月 16 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5 日召开选举大会,2 月 6 日完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推选,2 月 7 日完成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2 月 10 日前完成村(居) 民小组长、副组长选举,2 月 28 日前完成共青团、妇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组织推选,3 月底前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
3、村(社区)“两委”的人数配备是多少?
答:村(社区)党组织设委员 5 至 7人,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 1 名。村民委员会由 3 至 7 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5 至 9 人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边境县村(社区)可设 1 名武装干事;宗教工作需要加强的村(社区)可设 1 名宗教干事,按照村(社区)副职保障其待遇。
4、什么是交叉任职?
答: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总人数应控制在 7人以内,社区“两委”成员总人数应控制在9人以内,县级党委可根据村(社区)规模在县市范围内统筹调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5、班子结构如何优化?
答:新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 50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其中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 1年以上党龄;对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经验丰富、治村有方、群众公认的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 1 名 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 1 至 2 名 30 岁以下村(社区)干部,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 1 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 1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 50%左右。多民族居住地区,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