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重大危险源督查组到弥勒市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8/1 15:57:17 点击率:0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7月11日,云南省安委办第三督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赵永兴处长带队对弥勒市重大危险源企业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地协作”监督检查,州应急管理局张俊忠副局长、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戈建生带队会同检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查出安全隐患共计36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消防隐患类隐患6条。督查组同时提出4项建议要求,一是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隐患闭环管理;二是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员参与到安全管理过程中;三是企业要举一反三,提高隐患自查治理质量;四是属地应急管理局要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属地监管,坚持以“一防三提升”为着力点,保持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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