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街乡:找准“四个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作者:马街乡 敖田凤 发布时间:2021/9/29 8:34:41 点击率:0
为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近年来,马街乡突出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以党支部牵头,党员率先垂范,全民共同参与,找准“四个点”,扎实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以提升群众意识为出发点,建立“红黑榜”评比制度。
对马街乡辖区范围内各自然村、各村村民以及个体经营户,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方面,结合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内容,以自然村及农户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评比,提高群众主动整治人居环境意识。目前,已开展“红黑榜”评比3期。
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点,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设施设备投入、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情况,在乡镇和村庄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收运及保洁费用由乡镇按照“居民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庄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保持正常运营。目前,累计收缴垃圾处理费资金37.158万元,收缴比率95%。
以发挥实效为落脚点,建立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一是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村委会统一收取、公示并全额缴存到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严禁坐收坐支。二是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集镇、集市及村组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焚烧处理人员的报酬以及购置垃圾桶、建设垃圾池等环卫设施,严禁挪作他用;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须向本辖区群众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费用支出应提供相关资金凭证和单据,需两名以上经手人或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并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按层级管理要求分别向乡村分管、主管领导提交审核,核实审批同意后到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核销费用支出;乡集镇垃圾处理费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村组垃圾费支出按单次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应召开村民户长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以压实责任为关键点,建立片区责任包保机制。
马街乡采取“党建+片区+监管”模式,实施卫生责任片区管理,全乡83个村民小组划分责任片区,分设片区长和片区监督管理员,片区长由支部书记、村组长、党员担任,监督管理员由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共同担任,片区内农户与农户之间、片区与片区之间相互进行监督,实施日常保洁,真正实现工作到户,责任到人。通过30余次的整治提升,马街乡乡村人居环境整体得到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