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3/30 16:29:37 点击率:0
为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安宁创新创业,近日,安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指引进人才分为两类,一类指安宁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用编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一类指安宁市管公有制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安宁的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引进人才”。
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重点在教育、卫生、国土、规划、文化创意、科技、旅游、商贸、金融、财会、环保等领域。企业引进人才重点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服务、教育培训、盐磷化工、石油炼化等特色产业,以及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安宁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不等的安家费;五年期间由市财政按月补助20000元/月、15000元/月、10000元/月、6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不等的生活费。对企业引进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协议或合同的,财政分别给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7.5万元人才专项经费,用人企业按照不低于补助标准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同时,安宁市还将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生活工作环境,引进人才可享受户籍办理、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科研服务、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疗养保健等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或推荐申报职称。引进人才工作满5年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螳川人才”扶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