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2字第051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注销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6/18 14:15:26 点击率:0
程小兵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云0102执3085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0102执3085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申请位于安宁市太平镇昆华苑C12幢7号地下车库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孙应平,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2字第05176号,证书编号:025177630,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6.99平方米,终止日期:2077年8月22日。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12字第051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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