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基建应当“群众说” 切忌“自己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3/30 17:10:25 点击率:0
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这对于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无疑有着很强的针对性。但是,有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方面还存在一些新问题,有的贫困村竟花20多万扶贫资金就为建个漂亮的公厕,此等不切实际的“豪华”厕所无疑在相对贫困的地方是一道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扎眼”风景。
“20万建厕所”也许只是扶贫基建“用力过猛”的小小缩影,“好高骛远”的背后是当地领导干部“政绩工程”的浮躁心理和依靠群众的意识淡薄;立项部门审查的松懈“放水”和监督管理不足;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我们应该注意到,整个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贴近群众的惠民工程,是能够切实解决群众相关困难的有效措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唯如此才能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坚持“群众说”,切忌“自己定”的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干部要多倾听群众声音,坚持唯实不唯上,切忌“闭门造车”而“自己定”。扶贫工程是一项惠民系统工程,其主体还是人民群众。十九大报告曾列出这样两条指导思想:一是“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二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领导干部面对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仅要学会前者的工作方法,还要遵循后者的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决策前要充分深入群众调研,召开群众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把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和对比,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做,群众要求做的想方设法做。决策后要坚持公示公开机制,让群众成为监督主体,把关每一个流程和节点。这样不仅能强化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感情增进,还能把扶贫基建做到“量力而行”,而不是脱离实际的造“盆景”。
坚持“亲自看”,切忌“报告说”的立项审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严格立项流程,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多去现场调查“亲自看”,细致把关实际需求,提高准入“门槛”,给予适当预算裁减,而不是任由纸上“报告说”的方式,对审核过程松懈“放水”。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对已取得批复的项目,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查骗取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的项目,不仅要撤销立项审批手续,还要追加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问题。严格立项流程,不仅是对自己工作的负责、不出纰漏,也是把腐败扼杀在“摇篮”的有力措施,更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坚实“堡垒”。
坚持“露头打”,切忌“睁眼瞎”的执纪问责。“‘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强调要标本兼治,防微杜渐。对于这样好高骛远的“表面”扶贫基建工程,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要从根源查起,是否存在违反党规党纪的利益输送等相关腐败行为,坚决对这样“露头”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切忌当“睁眼瞎”放任这种苗头蔓延,侵蚀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的一年,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重大资金方面。各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摆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当好政治生态的“啄木鸟”,为“森林”除虫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