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石林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6/28 16:15:42 点击率:0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石林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9〕96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昆明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通〔2019〕3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石林县201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网上申报材料。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评审申报范围及受理部门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牵头单位为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范围为石林县(含不同领域、不同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市政、交通、林业、环保、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在右下角“网上办事”栏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系统” 填报相关信息,或打开浏览器直接输http://220.163.113.216:808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点击昆明市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写申报。2017年使用系统时已经拥有账号的申报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2018年度申报材料进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具体操作事项可登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系统”页面“职称工作信息”中下载“用户手册”查询。
个人注册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基本信息、职称获取情况、学历情况、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完成主要技术工作、承担项目课题情况、获得知识产权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情况、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继续教育国际学术活动、年度考核情况);
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初审合格的申报人下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用A3纸打印,并按纸质材料相关要求报送。
(二)、严格职称申报审核程序,各企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个人申报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送县人社局审核推荐。
(三)、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员没有下一级履职年限,不能申报晋升上一级职称;个人基本条件与申报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能申报晋升职称;履职期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扣减相应的履职年数;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履职期间因安全事故(含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被追究承担主要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严守职称申报承诺,职称申报人员及单位没有信守承诺,本人申报晋升职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两年内本人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单位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年内不接受该单位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工作。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现场审核: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地点: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督科(308室)
(五)评审时间:2019年9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按《2019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附件2),非公经济单位的按《2019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附件3)要求顺序准备。
(二)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验原件后,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送审时,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按照《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2、附件3)要求,按照顺序装订提供。
2.申报评审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封面“申报何职务任职资格”标明申报的具体专业和职称资格名称,评审表A3纸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须贴照片。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
4.学历、学位证书、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身份证、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装订成册。
5.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非公企业同时提供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1份。
6.学术论文及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各1份。
(五)其他事项
1.履职及聘用时间要达到相关年限要求,属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需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
2.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按省职称评定有关规定执行。
3.材料(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粘贴于资料袋封面)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4.提交纸质材料时需交一张半寸免冠照片办理职称证书。
5.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请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负责将文件传达至各自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人:侯丽琼
联系电话(传真):0871-67796356
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