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作者: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3/17 23:40:52 点击率:0
寻食安委公告〔2017〕1号
随着春季到来,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季节性食品也将大量上市,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寻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预防发芽洋芋中毒。洋芋为我县广泛种植农作物,产量大,长期以来一直受广大老百姓欢迎,然而春季不是洋芋自然成熟的季节,市场上销售的洋芋大多是上年低温储藏而在今年上市,消费者不要购买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洋芋,不要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洋芋。洋芋在发芽或未成熟时,含有毒性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家庭食用的洋芋应注意贮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使用发芽和青皮洋芋制作菜肴。若食用青皮洋芋,应青色皮肉削尽并制熟、煮透,烧煮时可加入少许醋,能够破坏毒素。
二、预防四季豆中毒。四季豆又名菜豆,俗称芸豆,是广大群众普遍食用的蔬菜,一般不引起中毒,但食用没有充分加热、彻底熟透的豆角就会中毒。四季豆中毒主要为胃肠炎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等。四季豆最好红烧,使之充分熟透,以破坏其中所含的毒素,要凉拌也需煮透,以失去原有的生绿色,食用时无生味和苦硬感。不能用开水焯一下就凉拌,更不能用盐拌生食;炒食不应过于贪图脆嫩,要充分加热使之彻底熟透
三、防止亚硝酸盐中毒。经过一个冬天的储存,随着气温的升高,冬天腌制的咸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黏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数十分钟或1~3小时,症状以紫绀为主,皮肤粘膜、口唇、指甲下最明显,除紫绀外,并有头痛、头晕、心率加快、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严重者有心律不齐,昏迷或惊厥,甚至死亡。各餐饮单位、集体(工地)食堂、熟食加工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盐,并注意包装标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家庭出现亚硝酸盐中毒,要及时就医。
四、预防春游中食物中毒。入春以后,很多人喜欢趁春游时去农家乐品尝野菜野味,而一些农家餐馆并不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餐具消毒不达标,缺乏食品安全保障。因此,就餐时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减少食用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严防变质食物引发食物中毒。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学校、单位、民工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
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机关企事单位食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要规范操作加工食品和储存食品,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严禁加工凉拌菜、四季豆、发芽发青洋芋等食物,坚持做到对所售食品留样备检。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场地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一旦误食或者进食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时,要立即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报告。
七、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县卫计局(电话:0871—62652399)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71—62655191)报告,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