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压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三大责任”
作者:寻甸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4/23 14:49:48 点击率:0
今年以来,寻甸县通过压紧压实三方责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范性、完整度和准确率。
压实干部关键责任。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衡量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引导干部有一说一、实话实说,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为确保填报准确,县委组织部通过专门渠道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和相关资料,让每一名填报对象准确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填报要求。畅通电话、来访等咨询渠道,全天候为干部答疑解惑。结合历年查核情况,梳理汇总易错易漏事项,进行广泛培训,防止“瞒报”、“漏报”等行为发生。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抓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明确了组织部门初审责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及干监科同志逐人逐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错填漏填、填报不规范的,及时指导纠正。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复审责任,县委书记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干部是否如实报告进行把关,对材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进行审核,切实做好当家人、把关人。
压实县委组织部查核责任。县委组织部按照“四个是否”对报告人和各单位进行评价,即:是否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是否填报规范准确、是否查核结果一致、是否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情形。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的干部及单位,给予重点提醒,并根据具体情形,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发挥评价办法的利剑作用。
(寻甸县委组织部 范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