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2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全省各级法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4/26 14:00:04 点击率:0
3月1日,我省7个州(市)的16家中基层法院公开宣判了26件社会关注度高、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其中25件涉恶案件,1件涉“保护伞”案件,犯罪行为涉及“套路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均与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彰显了我省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当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部分案件案情,并介绍了全省各级法院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据省高院副院长李雪松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铁腕打击了多起涉足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从去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25件403人,涉恶案件224件1879人,审结涉黑案件9件99人,涉恶案件155件1313人,判处重刑人数416人,判处财产刑金额4057万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5件52人,涉恶案件56件630人,审结涉黑案件3件23人,涉恶案件20件286人,判处重刑人数93人,重刑率30.1%。受理涉“保护伞”案件3件,宣判1件,其余正在审理过程中。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切实聚焦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域、重大案件、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套路贷”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将矛头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彻底,打出声威和实效。同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切实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以依法严处快判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安全、法治、公平、正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