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干部召回管理教育机制
作者:字文萍 武凯雁 发布时间:2017/7/18 16:20:49 点击率:0
近日,我县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开展干部召回管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今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只要出现工作不在状态、决策执行不力、纪律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群众观念不强等行为的,将按照收集信息、提出召回建议、书记碰头会酝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召回。被召回管理教育的干部,将首先由县委组织部找其谈心谈话,再到县委党校接受为期1天的反省教育。同时,安排到部门(单位)学习锻炼,并由所在的部门(单位)抓好跟踪管理,年底统一由干部召回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察评定。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思想及工作作风仍无转变的干部,将采取延长学习锻炼时限、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待岗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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