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有成效
作者:许灵锋 张睿 发布时间:2016/11/4 16:43:44 点击率:0
凤庆县始终把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把两个《条例》作为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在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越位,积极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注重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有措施,书记带头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组织制定印发《凤庆县“基层党建推进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印发了《中共凤庆县委关于十四届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建立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的通知》,对县委常委班子工作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党建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三转”,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好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年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6份;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主要协助书记抓党建”职责。三是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落实党委配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县委换届工作,配强配齐党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健全补选机制,选举产生县委委员45人,后补委员8人,县纪委委员27人,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关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着力选拔政治可靠、能驾驭全局、服务科学发展、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的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班子配备等符合有关规定。五是规范组织重要会议,2016年,县委共计召开全会9次,常委会2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组班子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重大问题、人事问题、重大决策等均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使党组提高了决策水平,增强了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在全县各党组(部门党委)中建立《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党组会议事内容,厘清了党组会和行政会讨论决定事项,不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三是认真把握《条例》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摸透全县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撤销党组2个,调整优化党组1个,配强配齐党组成员。根据《党章》和《条例》制定了《关于在县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成立党组的实施方案》,待方案进一步完善成熟后将及时组织实施。明确了党组工作的原则、职责、决策及议事内容,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考核等工作制度,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实施,确保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一是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中共凤庆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各党组和基层党委也制定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研究制定了《凤庆县2016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同时对照《临沧市2016年度县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充分运用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制来传导压力,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了《凤庆县2016年度党建目标暨“基层党建推进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职责清单等有关配套制度。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的工作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漏办、不错办。四是2016年6月6日,全县召开了十三届县委第109次常委会议,对《中共凤庆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两个《条例》和《实施细则》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将上级有关党组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将《条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学习计划,深入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帮助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精确掌握党组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程序,深化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据了解,2016年以来,县委共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分10个批次组织县级部门党员干部和13个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党员近2000人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