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制定“五项制度”抓好“两类”组织党建工作
作者:凤庆县文联 许灵锋 发布时间:2016/12/5 8:58:36 点击率:0
2016年以来,凤庆县通过制定“五项制度”,抓好“两类”组织党建工作,开展齐抓共管局面。
建立“两类”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明确联系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探索完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凝聚各部门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建立 “两类”组织党费返还使用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印发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费返还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全额返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党费。
建立“两类”组织党建工作经费“521”专项补助机制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321”专项保障机制。制定下发《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补助办法》文件,对县级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分别给予5000、2000、1000元的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对县级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月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工作津贴补助。
建立“两类”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制度。下发《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文件的通知》文件,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项目与党建相结合制度。下发《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做好项目政策扶持与抓企业党建相结合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确定各非公有制企业实施项目政策帮扶时,优先考虑已建立党组织或者未建立党组织但积极主动支持非公党建的非公有制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会同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指导帮助;在项目验收中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