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作者:杨玉红 发布时间:2017/5/15 10:13:59 点击率:0
近日,凤庆县印发了《加强领导干部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同时,也表明了县委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加强纪律规矩建设的坚强意志和鲜明态度,标志着我县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从自我约束上升到了纪律约束的更高要求。
加强监督宣传,扩大监督范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在学习宣传“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中,纷纷结合实际,在公开栏公布《意见》,公开监督管理内容,把“是否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有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事项内容,公之于众,引导监督;同时,公开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明确监督重点,突出监督对象。以全县在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开展监督,认真监督审查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形成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的带头作用,以上带下,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同时,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列入述职述廉述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督的效能与作用。与全县954名领导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接受“八小时以外”的社交、休闲活动监督管理,树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形象。
坚持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意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管好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全的生活情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切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研究总结监督工作情况,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的刚性,不断增强社会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自警自省、慎独慎微,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