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云梅 发布时间:2018/11/14 18:56:26 点击率:3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委教育工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将《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2017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给你们,请各党组织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范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三、相关要求
(一)各党组织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党内进行的原则,通过“三会一课”、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方式,将《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2017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在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中公示,要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严禁将党费收支情况通过外部网络、媒体传输公示。公示中,要密切关注党员反映,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各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汇总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8年11月24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二)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通过适当方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本级党组织管理的2017年度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公示。
(三)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委教育工委要将本级党(工)委2017年度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联系人:李云梅 联系电话:4218294
附件:1. 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 2017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