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应到会人数如何计算?
作者: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发布时间:2019/1/19 13:13:18 点击率:1236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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