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作者:字学林 发布时间:2017/1/19 16:50:18 点击率:0
1月18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临沧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杨应楠、孙青友、杨浩东、査映伟、李华松、杨祖龙、何剑文等先后发言。
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字简练,内容广泛,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是一个好的报告。一年来,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围绕保障云南“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实现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地方立法质量、监督工作成效、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工作、代表工作水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水平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有新提高。同时,把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狠抓改革举措落地,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既符合依法履职、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也符合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需要,更符合实现云南跨越发展和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对临沧做好人大工作特别是2017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赞成报告,并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表示满意。
代表们认为,2016年,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能力建设、监督工作、代表工作、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立法方面,制定了《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作为全省第一部地方性立法条例,对临沧市古茶树保护和茶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代表的认可。
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鼓励和制定更多关于产业发展、城镇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法律权威,确保条例发挥实效。
会上,代表们还就《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