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11 16:24:42 点击率:23
按照中央、省委在乡(镇)党委换届中“扩大选拔视野、改善班子结构,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个乡(镇)一般从这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的相关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临翔区实际,现将临翔区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临翔区乡镇党委委员(副科级)8名。
二、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和区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自愿报名、考试竞争、择优提名、参加选举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拔范围
此次选拔面向全区8个乡(镇)中符合选拔岗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制干部,10个乡(镇、街道)在岗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进行选拔(不含到村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凤翔街道南屏、圈掌、塘平、中平、章嘎、菜园、忙角、南信桥、文华和忙畔街道忙畔、忙令、青华等12个城市社区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
四、选拔资格条件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28号)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的答复意见,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资格条件
1.乡(镇)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制人员,且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2.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中共正式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资格条件
1.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选连任满两届(不含到村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凤翔街道南屏、圈掌、塘平、中平、章嘎、菜园、忙角、南信桥、文华和忙畔街道忙畔、忙令、青华等12个城市社区);
2.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68年3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中共正式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资格条件
1.经选举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职满2年且在职(不含凤翔街道南屏、圈掌、塘平、中平、章嘎、菜园、忙角、南信桥、文华和忙畔街道忙畔、忙令、青华等12个城市社区);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人员还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近5年内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5年前曾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3.5年前曾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4.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不宜选拔的;
7.存在其他不宜参加选拔情形的。
五、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于3月初启动, 3月底前完成。工作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6年3月10日前)
由区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临翔区公众信息网、临翔手机报等发布选拔公告,对选拔岗位、数量、方式、条件、程序、时间等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以正式文件行文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二)组织报名和初审(2016年3月12日前)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采取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组织实施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分别设报名点,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12日。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166343。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纸质《临翔区选拔乡(镇)“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A4纸质双面打印)两份、电子版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署名的《临翔区选拔乡(镇)“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A4纸质);
3.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聘任文件(职务聘书或任命书)、当选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以及本人工作录用分工、调动文件完整复印件一份(均需初审人员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A4纸质,下同);
4.本人近期浅灰色底板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
5.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关于报考人员“中共正式党员”政治面貌证明一份(加盖公章),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提供;
6.所在乡(镇、街道)纪(工)委关于报考人员违纪、受处分、被举报、被立案调查等情况的证明一份(加盖公章),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提供;
7.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关于报考人员刑事处罚、近5年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的证明一份(加盖公章),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提供;
报考人员对本人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材料的验证查核工作,在选拔工作进行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考试或任职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三)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2016年3月12日前)
根据相关资格条件情况,结合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所等方面的意见,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且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正式文件向区委组织部上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的党委集体研究结果等。乡(镇、街道)党(工)委关于参加考试人选的推荐文件、《临翔区选拔乡(镇)“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等,安排专人于2016年3月13日上午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四)资格复审(2016年3月14日前)
区委组织部根据选拔条件,对乡(镇、街道)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出现达不到3:1比例开考条件的,按比例调减选拔岗位数。
参加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区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参加选拔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临翔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3月18日前)。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题型均为客观题。主要测试“党的相关政策、农业农村工作、区情民情等基层工作的基本知识及相关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临翔区公众信息网和区委组织部公布(题型均为客观题,不受理应试人员查分)。
2.面试。面试由区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选拔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两个或以上应试人员平分,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予应试人员。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在临翔区公众信息网和区委组织部公布。
(六)确定拟提名人选考察对象(3月18日前)
按拟选拔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提名考察人选对象,如拟提名考察人选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平分,则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提名考察人选。
(七)体检及组织考察。(2016年3月21日前)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提名考察人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通过考察,存在不宜提名情况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对象的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反映等综合情况。
2.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参与。参加测评人员为: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测评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通过测评,不合格票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考察人选所在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大学生村官。
(3)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就考察对象有关情况,书面征求纪检、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
(4)核查有关事项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有关事项进行核查。
考察组在对每个岗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岗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八)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2016年3月22日前)
考察结束后,将考试及考察情况报区委,由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提名人选及安排意见。
(九)公示(2016年3月24日前)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提名人选,在临翔区公众信息网、临翔区电视台和各乡(镇、街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2016年3月25日前)。经公示无影响任职的反映,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十一)参加乡(镇)党委换届考察和换届选举(2016年4月底前)。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将提名人选安排至相关乡(镇),提请乡(镇)党代表大会选举。
(十二)任职和公务员登记。经参加换届选举,当选的,按干管权限和程序进一步明确职务安排,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5年的最低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动。
六、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区选拔“三类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东红(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副组长:罗成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鲁应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汪德军(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陆永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袁海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钟汝斌(区委编办主任)
彭江波(区教育局局长)
张卫忠(区民政局局长)
曹爱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组织部,由罗成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永高同志任副主任,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抽调。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整个选拔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要严格程序,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领导牵头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党委集体推荐等工作。对报考人员本人登记的有关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二)严肃纪律。选拔工作要认真贯彻“三严三实”和 “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严明纪律,按章办事,反对一切不正之风,对在选拔工作中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出现拉票贿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违纪行为,或存在“带病提拔”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每个阶段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考试成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本公告由区选拔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临翔区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doc
临翔区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