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人社扶贫精准发力 密织群众脱贫致富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15 16:00:53 点击率:0
云南省保山市作为全省四个连片特困地区中的滇西边境山区,辖区5个县有4个为贫困县。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该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以人社行业扶贫确定的18项“清零行动”和13项“挂牌督战”内容为抓手,切实抓好就业、技能、社保扶贫,密织群众脱贫致富网。
就业扶贫精细化,稳定脱贫有支撑
着眼于“就业稳定、收入稳定”目标,以“三个举措”助推就业扶贫。
“四级联动”摸清底数。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全面摸清辖区内130余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状况、就业意愿、培训愿望、尚可挖掘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等,建立转移就业工作台账,为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引导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和支撑。
“三个渠道”促进就业。坚持分类施策、因户因人施策,多方位、多渠道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77.16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57.81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5万人。一是拓宽省外转移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沪滇劳务协作契机,积极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加强与劳动力需求量大的输入地合作,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2015年至今,实现省外转移就业37.88万人。用于就业扶贫的补贴11664万元。二是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行动方案》,落实好稳岗补贴、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等政策,采取助力企业复工、职工返岗、返乡农民工就业等有效措施,运用“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贷款政策、免税政策等举措,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15年至今,全市就地就近就业83.79万人;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3184人,扶持资金441031万元,共带动(吸纳)就业91180人。三是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渠道,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贫困县乡积极开发一批公路养护、护林护草、生态管护等乡村公共服务公益岗位,鼓励引导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到公益岗位上就业。2015年至今,全市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1866个,安置贫困劳动力10262人,拨付补贴2982.15万元。
“一个平台”服务就业。充分运用“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平台,采用市、县、乡、村、企业、个人六级网格布点,通过互联网整合各项就业信息、开设业务办理窗口、动态更新就业数据、自动匹配服务对象需求,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格化布点、网络化管理目标,引领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截至目前,发布求职信息8226条,通过招聘、政策短信推送和微信客户端信息推送服务,推送招聘短信61万条。
技能扶贫精准化,造血扶贫有动力
着眼于“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目标,以“三个精准”强推技能扶贫。培训内容精准化。结合市场需求、产业发展,按需申报培训,具体培训工种由培训机构与乡、村和培训对象需求协商确定,易地搬迁点和贫困户产业发展规划及转移就业紧密结合实施,通过技能扶贫“四个一批”,确保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00%覆盖。培训对象精准化。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八类就业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质量精准化。及时督促培训机构引进优质师资力量和精品课程,促进课程开发,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把督导指导贯穿培训全过程,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考核。2015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90.42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40.24万人次。
社保扶贫人本化,养老兜底有保障
着眼于“三个100%”目标,以“三个主动”稳推社保扶贫。主动落实。主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切实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动核查。主动与民政、扶贫、税务等部门联动,建立全市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数据库,定期比对数据,定期交互、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主动服务。主动完成信息维护,每月汇总新增人员名单,月提示、月办结,充分发挥社保窗口工作人员面对面服务群众优势,帮助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收集资料、代理代办,让工作人员“多行动”,让群众“少跑路”,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90981人,参保率为100%;全市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65076人,享受待遇率为100%;市、县两级财政今年预计为三类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886万元,100%实现财政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