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三个保证”夯实基层基础。
作者:福贡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6 14:44:59 点击率:0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福贡县立足全县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将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向基层倾斜,切实把基层组织建强、把党建作做实。
保证基层组织有人管事。以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班子换届之机,推动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按副科级配备,设专职党委副书记,选优配强以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队伍。选派339名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配备57名第一书记,45名大学生村官,切实为农村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和智力保障。
保证基层组织有钱办事。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村干部待遇和村级工作运转经费逐步增长机制,及时兑现待遇补贴。2016年起,全县村级组织工作运转经费提高到每个村每年6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不足的压力。探索绩效考核,提升基层干部干事热情,年内兑现2015年度乡镇党政班子绩效补贴10万元,村干部绩效补贴30万元。逐步发展起19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部分已初见成效,并推进“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工程,截止目前,2016年共发放信贷资金294万元。
保证基层组织有场所议事。福贡县把集中力量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2014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经费,2016年投入300万元用于新建匹河乡果科村和上帕镇腊乌村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其中117.5万元资金整合到47个边境县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福贡县委组织部 杨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