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6个巡察组向8个被巡察单位和乡镇反馈巡察意见
作者:和周彪 发布时间:2019/1/4 17:02:08 点击率:0
近日,兰坪县委第四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6个巡察组分别在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等4个单位和通甸镇、河西乡等4个乡(镇)召开会议,反馈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本轮巡察主要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领域、扫黑除恶、招标投标以及脱贫攻坚和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落实到位。
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全面从严”的良好局面;强化担当意识,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强化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协调、稳定、健康发展,依托产业带领更多群众脱贫致富。
县委巡察办主任强调,要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按照时间节点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约束,以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意识,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被巡察单位纷纷表态,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提高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