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多措并举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4 14:46:31 点击率:0
2018年年初兰坪县共选派104支驻村工作队,810名驻村工作队员。选任总队长1人,乡(镇)驻村工作队大队长8名,副大队长12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140名(其中,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68名,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的有72名)。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督促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兰坪县在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上,下力气、出实招,多措并举加强管理,使工作队员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人力保障。
从严选派,保证工作力量。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四派四不派”和“八不派”的原则,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在队员选派中,实行基数队员和补充队员互补,对基数队员的选派,严格把关人员质量,杜绝派出“老弱病残”。在工作队选派中,按照州委要求,兰坪县成立9支行业扶贫指导员队伍(县级1支、八乡镇各1支)、1支县级脱贫攻坚督战组,负责全县乡镇脱贫攻坚业务的指导。同时,在工作队内部,按照驻村工作队员“十大员”职责进行分工,将职责细化到人、任务分解到人,让每一名队员都有岗位、都有职责任务。
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省、州、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实际,先后制定了《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制度》、《定期上报工作制度》、《精准建立帮扶队伍台账》、《工作队员签到制》、《工作队员外出报备制》、《工作队员分片包组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工作队管理体制和办法,明确了工作队工作纪律,严格用制度规范工作队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日常管理、学习培训、工作例会、督查调研、安全管理等制度,形成了完整的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二是落实好日常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实战队)管理的通知》,要求工作队吃住在村,严格请销假和离村报备工作,实行工作队员逐日登记考勤制度,并通过统一安装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强化跟踪管理,防止“两头”兼顾和“挂空名”现象的出现。驻村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组织关系转至所派驻的村党组织,参加所联系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与村干部一起轮流值班。建立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月召开2次,发挥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各自作用,让驻村工作队真正“融入”到村“两委”中。各工作队需按月或按季度开列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组织好“三讲三评”工作,自贫困村开展“三讲三评”工作以来,兰坪县注重高位推动落实,严把“程序关”“质量关”“整改关”,目前第三季度全覆盖讲评工作圆满结束,第四季度“三讲三评”工作即将完成。八个乡(镇)104个行政村,共开展了113场次专题学习、170余场“三讲三评”会议,有104名挂村干部,787名村组干部、731名驻村工作队员、17178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
属地管理,突显乡镇职责。一是各乡(镇)作为直接管理者,不仅负责把关到人头,管理到人头,更要用好和管好每一位干部,确保用人质量和管理效能;二是各乡(镇)工作队大队长切实履行起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台账,管理好辖区内的驻村工作队和工作队员;三是建立健全乡镇管理工作台帐,明确一名乡科级领导,负责驻村工作队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将驻村工作队管理与其它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强化督查,推进责任落实。为全面掌握全县驻村工作队员的履职状况,及时发现驻村工作队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联席办、“两办”督查室、县扶贫办组成督查组,通过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责任的有效落实,确保驻村工作队员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截至12月,共实地督查83个村,对督查中发现政策业务不熟的10名队员进行集中培训,对督查中发现的脱贫攻坚工作滞后的19个挂联单位进行通报,对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名工作队大队长、2名工作队员进行提醒谈话。
严肃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绝不允许驻村工作队员“滥竽充数”,更不允许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庸懒散慢玩浮,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一是召回撤换。对不驻村、不尽心尽力、不履行驻村职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好,经教育帮助不改的省、州驻村工作队员,由县联席办提出调整撤换意见上报县委和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召回撤换,被召回人员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二是紧盯“一把手”,加大问责力度。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驻村工作队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召回处理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处理;驻村工作队员被上级通报批评两次或按程序被召回的,直接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班子成员到挂联的行政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上履职不力的,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报州委进行处理。
注重关怀,落实政策保障。一是注重关心爱护。为了让驻村工作队员能够安心工作,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中,兰坪县积极帮助工作队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为县级派出494名驻村工作队员争取了每人6000元/年的工作经费补助,为省、州、县614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每人480元/年的意外伤害保险,为540名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免费健康体检(通过体检,已对12名身体不适应的队员进行调整轮换);给每位驻村工作队员500分钟免费通讯补助;落实跟进省级拨付本县97个贫困村每个村1万元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此外,督促各派出单位按规定拔付和兑现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费。乡镇党委政府也积极发挥一线支持和保障作用,实实在在增强了驻村工作队的运行保障。二是注重表彰激励。今年3月,召开了兰坪县2017年度先进单位和优秀驻村工作队员表彰大会,对2017年度表现突出的51名优秀驻村工作队员以及17家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8月,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3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6名、光荣脱贫户2名、致富带头人1名、扶贫先进工作者12名、扶贫好村官9名、社会扶贫模范1名)和7个先进候选组织,经评审公示,13名先进个人和2个先进组织被省级、州级通报表扬。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农村群众内生动力。
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把驻村工作队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作为重点工作,坚持集中培训与工作队员自学相结合,将驻村工作队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8年,兰坪县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学习培训制度,开展全面、系统、针对性强的培训,提高驻村工作队员的脱贫攻坚知识和帮扶业务能力。截至12月,共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会2期,覆盖县级部门领导、乡(镇)班子成员、乡(镇)扶贫工作站人员、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共计培训2000多人次;举办驻村工作队员现场观摩学习活动3期55人次,开展安全教育2期408人次;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共计100余名到中国人民大学、省交通运输厅、州委党校参加脱贫攻坚业务提升班。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集中培训31期,培训工作队员和乡村干部2046人次;各乡(镇)、村开展安全教育441期2684人次,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将安全知识、脱贫攻坚政策记在书上、放在心上,将责任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