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多举措打造文明宜居城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9/4/17 18:00:43 点击率:0
近几年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采取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着力打造秩序井然、文明宜居的美丽城市。
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城市制度化管理。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总督察、县长为总街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出台《兰坪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重点整治城市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和跨门店经营、户外广告和“牛皮癣”、交通秩序、噪音扰民等;细化《兰坪县党政主要领导巡查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兰坪县副处级领导包片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兰坪县县直单位包街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等,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全面推行包街制,实现城市管理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建立环卫工人定岗定责、县直单位包街负责、经营主体“门前三包”的环卫保洁制度。实行环卫工人定员、定岗、定责划片包干的环卫保洁体制,强化城区日常清扫保洁力度;实行县直单位包街负责制,确保责任区内街道无大型货车停放、无占道经营等;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一巡查、副处级领导包片督促、县直单位全天候负责的环卫巡查制度。明确副处级领导为包片区域的“片长”,对包片区域的城市管理负第一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包片区域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制定、日常监督以及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督促包片区域内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市容秩序整治和环卫保洁工作;各责任区县直单位领导每天至少有1人到责任区域巡査1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包街单位职工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出现涉及城市管理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建立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全社会参与的监督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街长名单,在各街道显著位置设置街长公示牌,标明街长职责、管理路段等内容,扩大城市管理工作知晓率;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城市管理工作例会,专题通报巡查工作中片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强化整改,落实奖惩措施,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实体信箱,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包街”责任考评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签订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包街单位签订包街责任书,将考核排名情况与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绩效挂钩,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部门予以惩罚;对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包街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年终考评不称职。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加大市政设施改造修复力度。以体现民族特色文化为主题,完成城区市政设施修复、城区路灯民族特色改造等工程,在城区主干路段的墙面上绘制突出兰坪特色的民族画1300平方米,新增及更换路灯1354盏,修复市政路面1.2万平方米和人行道面砖2.5万平方米,种植四季杜鹃4.5万平方米和乔木4948株。大力整治乱搭乱建。累计查处违法建筑568宗、违法用地面积4.7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处罚违法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6.4万平方米。大力治脏治污。积极实施县城污水管、垃圾处理场及处理设施和城市公厕建设,新建7个冲水厕所,启动103个旱厕改造,设置城区垃圾投放点87个,日均处理污水6800吨、生活垃圾4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6%。大力治堵治乱。在城区主要街道新划停车泊位468个,安装中央隔离栏、路名指示杆,有效缓解城区主干道交通拥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