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强化措施 让“不为”者“失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3 15:46:08 点击率:19
江城县着力通过制度保障,让“不为”者“失位”,有效推动全县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江城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城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选拔管理干部的意见(试行)》《江城县实职科级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掌握干部监督主动性,强化干部监督约束。
深入调研,抓早抓小。通过干部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干部工作实绩。在全县范围内对52家单位进行干部专题调研,对48个驻村工作队员履职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综合分析干部履职情况,建立干部问题“数据库”。2018年共对4名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推进不力、健康状况较差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进一步改变了以往“无过便是功、不到年龄不能下”的惯性思维。
失责必问,从严处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加对大驻村工作队的督查力度,采取视频随机调研、走访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每周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情况进行一至二次电话抽查,每季度对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的在岗履职情况、派出单位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及时下发通报,对督查抽查中发现驻村工作队存在的问题视情节及时进行约谈、问责。2018年共开展随机调研、走访督查20余次,对7名工作队员进行召回,其中诫勉谈话4名,批评教育3名。同时,对3名“能力不胜任、作风不过硬、群众不认可、责任不担当”的县级部门驻村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免去职务、调整至乡镇工作的组织处理。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扎实推动了全县驻村扶贫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