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丨江城县:“35工作法”激活驻村干部“助”村活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24/7/18 17:00:58 点击率:2658
江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和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务”,在驻村干部选派轮换、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上下功夫,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做到“五清”,当好“五员”,切实激活“助”村活力。
“五步走”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确保源头活水
江城县按照“精准选派、尽锐出战”的原则,通过精准部署、选人组队、科学搭配、选准“头雁”、保障到村“五步走”,向全县脱贫村、抵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51个村(社区)全覆盖选派143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党员比例从2022年58.9%提高至69.23%。
“五举措”抓实抓细日常管理,确保渠道畅通
认真执行“7133工作法”和“28纪律约束制”,从严从实,全方位加强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省市印发的相关管理文件及时印发《江城县驻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江组通〔2023〕35号),出台《江城县2023年乡村振兴“小课堂”实施方案》。每月定期印发《驻村工作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共印发12期,每月按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健全培训机制。1名第一书记代表在全省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示范班上就“如何当好驻村第一书记”作经验交流,2023年组织开展政策学习、业务培训25期覆盖驻村干部3500余人次,其中包括创新开展的乡村振兴“小课堂”13期。三是抓实督查提醒。通过日提醒、周通报、月分析的方式严格落实“双签到”。通过访谈、面谈、电话抽查等形式对驻村工作队员履职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开展实地调研、电话调研40余次,覆盖驻村干部500余人次,协调解决反映的困难和问题10余个。四是落实激励保障。2023年以来,完成省级下达驻村第一书记经费51万元的分配,为县级派出驻村干部申请生活补贴和意外保险共151.834万元,压实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足额保障驻村干部工作经费,落实半年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提拔晋升驻村干部12名。五是做好典型示范。一年来,驻村工作队员撰写的相关先进典型信息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3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6篇。6名驻村干部获得云南省2021—2023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通报表扬(云组通〔2023〕43号)。
“五载体”聚焦乡村发挥作用,确保在位有为
一是当好建强组织的带头人。协助指导参与“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8000余场次,严格按照“四个一”的整顿措施,完成9个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二是当好政策业务的宣传员。驻村工作队员开展“三讲三评”工作会议4期650余场次,参加人数达24000余人次,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火塘会”“院坝会”为载体开展“小课堂”学习活动1300余次。三是当好监测帮扶的执行者。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针对人均收入一万元以下、收入下降的农户,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开展“一对一”帮扶,促进脱贫人口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就业技能,全县收入低于8500元且有劳动力能力的脱贫家庭户已实现动态清零。四是当好强村富民的领路人。完成2023年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且获得省级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全县7个乡(镇)49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益为790.14 万元。五是当好基层治理的排头兵。深化拓展“新时代国门突击队”“边地阿耶”等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生态旅游深度融合,完善村规民约和“一约四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