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14 14:59:37 点击率:0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景谷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共产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平常工作生活中的立功获奖表现和年终党员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设定基础评价分、加分、民主测评分三项分值,经过党员申报、支部审核、党员大会评定、年终综合评定、公示等程序,最终得出党员年度综合得分。年度综合得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等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排名前列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80—60分(含6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评为“不合格”等次,由所属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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