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三个常态化” 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8 16:54:13 点击率:0
面对当前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西盟县紧紧围绕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通过“三个常态化”,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积极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拓宽“上”的途径,突出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导向,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及时调整3名乡(镇)正职,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21名。畅通“下”的渠道,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的5名干部降职使用、1名试用期干部免去试用职务。疏通干部“出口”,对16名因身体原因、年龄问题等不能继续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改任,对5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降低职务层次。充分利用“改非”干部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优势,选派2名“改非”干部到县属单位挂职,为单位主要领导分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专项清理整治常态化。一是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办企业情况。在全县党政机关就部门办企业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全面申报的基础上,县委编办会同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对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工作进行再次排查。经排查,不存在党政机关办企情况。二是专项整治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全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清理整治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情形。通过单位自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核,共有3名科员在进入公务员队伍前在农村合作社兼职,进入公务员队伍后未及时办理辞职手续,目前1人正式辞职,2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清理整顿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结合省、市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要求,通过自查需整改消化底数、渠道、纪律,西盟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到人头、真实有效、从严从实。四是持续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加强与社会组织主管部分联系,继续做好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领导干部的管理。2018年未发生违规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情况。五是配合县人社局等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及“回头看”工作,并对确定为“吃空饷”的资金进行联合追缴。2018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待遇的1人,“吃空饷”金额66613元,已于今年3月份全部清缴,并上交县财政局国库股。五是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带病提拔”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对西盟县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倒查,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并接受省委、市委组织部专项检查。十八大以来,西盟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的干部共有16人。今年,被确定为“带病提拔”倒查的1人,经认真倒查,不属于“带病提拔”。六是专项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参照特定岗位所列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再次排查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信息备案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务必做到应备尽备。重新核查、新增或更新备案人员信息659人次。
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一是抓好提醒、函询或诫勉。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重点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积极用好提醒函询诫勉措施,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年内,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8人。二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对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境内,出差、参会、学习、培训、考察、休假、事(病)假等外出报备事项进行审核。年内,审核领导干部外出事项500余人次,登记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和休假共计1000余人次。三是加强干部监督联席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县纪委对涉嫌违法违纪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取证,及时提供领导干部任免职材料及个人基本信息。年内,共向县纪委提供20余人相关材料。及时向县公安局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及单位普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四是维护、升级和使用12380举报系统。在干部换届、选拔任用中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平台,通过12380举报系统监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组工干部、州市、县(市、区)“一把手”等有关问题的情况。(文/肖开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