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纪检机构派驻形同虚设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杨璐莎 发布时间:2015/10/28 11:44:59 点击率:0
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实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如何让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一、捋顺所属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责、主业。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章规定,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但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二、选配强兵强将,严格履行纪律检查职能。
纪检监察干部业务重要,素质重要,党性最重要。在实践中,往往是派驻机构办公场所设在监督的单位,形成了固定的工作圈子和人际圈子,在监督执纪的时候存在碍于情面,“熟人难下手”的情况。不敢管、管不了、不能管,做再多努力,都无济于事,派出纪检机构形同虚设。选用党性强,会红脸、敢碰硬、有担当、作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到派驻机构中担任主角,不光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不能等米下锅,要主动出击,盯紧、看牢派驻单位的“风吹草动”,发挥职能作用。
三、监督纪检机构履职能力,铸炼过硬队伍。
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所属的纪委部门,要形成对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对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业务进行指导,派驻机构须向所属纪委汇报工作。二是所属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形成考核评价制度。三是避免出现执纪机构违纪,纪检干部同流合污,防止“灯下黑”,所属纪委对派驻机构及干部同样要时时监督。四是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执纪能力、综合素质,铸炼过硬队伍。
四、实践中逐步总结完善,与时俱进监督执纪。
向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不是现在才有,原来的派驻形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纪检机构基本上没有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而是被驻在部门安排其他事务。承担大量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的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即当运动员,就当不好裁判员。派驻纪检机构经历了从派驻到收回,再到派驻的过程。如今再派驻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对派驻以后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反馈和处理,逐步完善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做到与时俱进的监督执纪,发挥其真正作用。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的原则,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