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3名村干部工作日饮酒被处分
作者:普红宁 发布时间:2018/11/13 23:45:07 点击率:0
“因为喝点酒就被处分了!搞农村工作,进到哪家不点酒,他不喝就说你看不起他,一些工作就没法开展”。和平镇那洛村阮支书情绪激动的说。镇纪委丁书记接过话:“那要看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喝”。最后阮支书表态“是啊,是我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带着村主任、副主任喝酒,真是一时贪杯,终生后悔啊”。
党员干部在工作日、在村民委员会饮酒。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造成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镇沅县纪委监委给予阮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几人等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条禁令,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镇沅县针对全体党员干部明令工作时间禁止饮酒。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条禁令落实情况开展察访46次,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工作日饮酒问题,同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查处党员干部工作日饮酒问题1起,立案查处5人,均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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