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实现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作者:王开发 李春辉 发布时间:2018/11/30 16:44:47 点击率:0
镇沅县创新“党建+”扶贫模式,培育特色产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从“基本覆盖”到“优质覆盖”,2018年全县10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10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135.84万元。
盘活村集体“三资”,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村集体山林、土地、门面、茶园等,成立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把盘活的资金或折价股金注入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实现资源变股份,资金变股金,农民和村集体变股东,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用好用活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累计向91个村发放1150万元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融入“4+5+1”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脱贫奔小康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规划、重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巩固提升以矿业、林业、烤烟、畜禽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茶业、核桃、蔬菜、花卉、林下资源5个骨干产业,培植旅游文化新兴产业的“4+5+1”特色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村集体通过服务创收、入股分红获得收入。
“党支部+”模式搭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平台。推行“党支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农户”这一发展模式,确保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带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个100%。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引入龙头企业。围绕全县特色产业,走好“烤烟+N”、“畜禽+N”、“蔬菜+N”、“林业经济+N”、“农村电商+ N”、“乡村旅游+N”6条帮扶路子。各乡镇、村因地制宜,适合什么就发展什么。2018年,全县109个村党组织、118家涉农企业、34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带动21558户。
制定管理办法合理分配收益。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合理确定“4321”分配比例。即40%用于股份分红,30%用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20%用于扩大再生产,10%用于本村社会保障。由村“两委”制定村级收入分配初步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向全体村民公示后使用。目前,村级组织有钱办事、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