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四法”提高贫困群众收入
作者:李海琴 发布时间:2018/7/19 23:16:49 点击率:0
镇沅牢牢抓住贫困户增收“牛鼻子”,采取产业扶贫法、利益联结法、扶贫车间就业法、公益岗位就业法抓贫困群众收入,确保贫困群众“吃穿”有保障。
产业扶贫法。紧紧围绕构建“4+5+1”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坚持烤烟、畜禽、茶叶、林下经济、打工收入“五个不能丢”,出台“5+1”产业扶持政策,按每户6000元(建档立卡户5000元+村集体1000元)扶持10339户建档立卡户、109个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产业。2017年,建档立卡户种植烤烟23586亩、茶叶13490亩、核桃30000亩、橡胶9381亩、咖啡1934亩、坚果3796亩、蚕桑1611亩、甘蔗953亩、油菜2332亩、水果(芒果、香橼、佛手、沃柑)4695亩、中药材(白及、石斛、重楼、黄精)950亩、冬早蔬菜(辣椒、何兰豆、水晶豌豆)5086亩,猪出栏96820头、牛出栏280头、羊出栏2805只、家禽出栏191800羽、蜂蜜10112箱。
利益联结法。探索实践出“一个目标、三个全覆盖、六条路子、一项素质提升”的“1361”山区农产业稳固提升发展思路,全力推行“党支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农户”的产业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建档立卡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筑牢农户、村集体和企业间利益联结机制。全县131家企业(合作社)参与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签订产业精准扶贫三方合作协议25612户,涉及建档立卡户10339户,其中:与公司签订协议22139户。
扶贫车间就业法。依托全县农村现有农特产品加工企业,通过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支持等方式,扶持企业在乡村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发展扶贫车间19个,吸纳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就近就业514人,根据岗位任务、技术熟练程度和工作时间,月工资标准1200元—4500元不等,建档立卡户劳动力通过到扶贫车间就业,切实提高了家庭经济收入。
公益岗位就业法。通过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贫困群众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道路管护和河道巡查,聘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为生态护林员、村庄环境保洁员、道路管护员、河道巡查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增加劳务收入。生态护林员工资标准为8000元/年,其他公益岗位根据岗位任务和工作时间,月工资标准100元—500元不等。2017年,全县已安排公益岗位58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39人,生态护林员275人,其他公益岗3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