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模式
作者: 李海琴 发布时间:2018/9/21 21:41:59 点击率:0
为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管理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镇沅县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工作委员会,不断建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改进农村工作方法,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全县各村民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工作委员会是在保持现有村民小组设置格局的前提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隶属村“两委”领导管理,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每个村民小组通过村民民主推选5-7名委员,并在委员中选举产生1名主任,任期至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工作委员会代表村民对本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开展管理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带头监督执行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对光荣脱贫户、十星级文明户、致富带头人、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卫生清洁户、三八红旗户等的民主评议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的评审,研究制定本小组发展规划,讨论决策有关本小组的重要事项,健全小组日常管理制度等。
各村民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稳步推进委员会开展自治管理。一是建立下情上报制度。对委员会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登记备案;对解决难度大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村“两委”或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对开展的评审评议情况及时上报村“两委”作出决定,村“两委”无权决定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办理。二是建立上情下达制度。委员会主任每周至少组织各委员召开1次情况通报会,集中通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以及村“两委”会议决定并组织实施的涉及本组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接受组内党员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建立活动运行制度。每周组织召开1次委员会工作会议,商议村民小组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每月组织召开1次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近期脱贫工作任务及要求;每周组织开展1次组内环境卫生、绿化、河道整治等建设、管理工作,保证组内环境整洁、卫生、优美。
全县各村民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工作委员会将于9月20日前完成机构组建,机构成立后由各乡(镇)党委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采用实用技能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军事训练与文化课程相结合、处突演练与知识讲座相结合的互融互动方式进行半军事化管理培训,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性、纪律性和责任感,提高引领和服务群众本领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