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四强化”提质增效执纪审查工作
作者:普红宁 发布时间:2018/9/21 21:44:50 点击率:0
今年以来,镇沅县纪委监委围绕执纪办案第一要务,对案件审查工作从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信访管理规范线索处置,强化办案力量四个方面入手,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9人。
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业务培训,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上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即失职”的执纪理念,以更精准、更高效、更严谨的态度查办案件。牢固树立安全办案意识,严格规范走读式办案程序,确保办案“零事故”。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落实了领导包抓、组织协调、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把办案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办案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实行县纪委、监委常委联系科室、乡镇制度,将9个乡镇、各部门、各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工作包干到9名常委身上,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包联单位季度沟通、半年汇报、年终考评等制度,加强了对乡镇和科室、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推进了基层审查工作发展。
强化信访管理规范线索处置。修订完善了线索办理和移送办法,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管理,重点汇报。及时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对存量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清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梳理评估,基本实现了重要问题线索“零暂存”。
强化办案力量。成立6个纪检监察室,抽调的年轻骨干,扩充执纪审查队伍。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办案科室、乡镇、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起底,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说明情况。通过严控程序、倒逼追责,使得全县案件办理效率有了极大提升。